2025漳州诏安县初中七年级报名、录取办法
1.诏安一中电脑摇号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按照“学生自愿、一生一报、电脑摇号、一生一录”的原则组织电脑摇号招生。且有诏安县户籍及学籍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于7月14日—16日扫描“诏安一中七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见附件6)进行预报名。无法顺利报名者,于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诏安一中进行现场报名。经审核、公示、确认学生参加电脑摇号招生资格。7月24日组织电脑摇号录取,摇号办法按“漳教规〔2025〕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
①城区学籍生源录取:按照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梅峰小学、上梅塘小学自愿报名的学生名单,采取电脑摇号录取240名学生。落选的小学毕业生回原户籍地施教学校就读。②农村学籍生源录取:按照各中心小学志愿报名的学生名单,采取电脑摇号录取160名学生。落选的小学毕业生回原户籍地施教学校就读。
2.立兴实验学校报名、录取办法
2025届小学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于2025年7月7日0:00—7月9日18:00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和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具体报名、录取办法按“漳教规〔2025〕2号”文件规定执行。
已被诏安一中摇号录取并已注册的学生,不再参加立兴实验学校电脑摇号录取。
3.三所实验中学及边城中学报名、录取办法
各中学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于8月4日—6日前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中学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查、公示、拟予录取,报县招生办复核、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施教区内楼盘小区适龄儿童应于8月4日—6日前持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及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向招生学校申报,经招生学校审查、公示、拟予录取,报县招生办复核、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4.港澳侨学生
在城区各中小学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且拥有房产产权的港澳侨籍人士的子女,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5.农村初中学校(初中部)
各中学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确定)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查、公示、拟予录取,报县招生办复核、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6.被诏安一中、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发给《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