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漳州市直公办中学初一年级招生日程表

报名和录取办法
1.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含回漳生)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报名(落户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1日),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发布。
(1)漳州第一中学芝山校区、碧湖校区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漳州市第八中学外国语类录取办法: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按语言类专业素质测试进行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3)其他公办初中录取办法: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学区块填报志愿(毕业小学未纳入“多校划片”的,则根据户籍地址对应公办小学所属学区块填报志愿)。采用“多校划片”“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多校划片”学区块划分见附件1)。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按照志愿顺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若学区块内小学毕业生总数超出学区块内初中招生计划总数,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区块初中校就读。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参与摇号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市直公办中学就读。若市直公办中学学位不足,超额生源由芗城区教育局妥善安排到区属公办中学就读。
(4)市直公办中学“小升初”报名及摇号资格认定等详见附件2。
2.芗城区六个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芗城区六个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根据《芗城市区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公办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多校划片”、“填报志愿+积分”录取(片区初中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积分录取完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后,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
市直公办初中招收随迁子女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招生原则,未被市直公办初中录取的随迁子女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3.台港澳侨学生报名登记和录取办法
台港澳侨学生持“通行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台港澳侨学生录取办法参照芗城区六个街道户籍生。
4.征地协议生报名登记和录取办法
征地协议生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根据协议内容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申请表、入学协议书、居(村)委会证明、承诺书、现户籍和原始户籍佐证材料等]。征地协议生按协议优先录取。
漳州市第三中学、漳州市华侨中学征地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市第八中学、漳州市玉兰学校征地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区属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关协议校于7月15日到市教育局初幼教科领取征地协议生材料进行复核,7月19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市教育局。
5.优抚对象申请入学和录取办法
符合条件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干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规定向漳州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委人才办、市台办等相应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符合电脑随机派位要求的优抚对象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根据学位情况和优待照顾政策有关规定安排学校就读,经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
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审核后,于7月31日前将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