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邯教〔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1基本原则
(一)公平普惠。
坚持义务教育公益属性,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100%入学,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入学权利。
(二)分级负责。
落实“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责任,邯郸市教育局监督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肥乡区教体局负责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肥乡区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复核入学资格,杜绝违规操作。
(三)阳光招生。
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工作,包括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结果查询等环节。
2招生对象
(一)小学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适龄儿童。
(二)初中
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招生方式
依据邯郸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继续推行“平台招生、网络录取”,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生录取全流程线上办理。肥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肥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招生资格联合核查机制,对招生全流程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全程可追溯。
(一)启用平台。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肥乡区教体局将正式启用“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等招生信息。此平台为唯一合法报名渠道,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不要委托他人或者机构办理入学事宜,不要相信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二)报名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提供三种报名方式:
一是微信搜索并关注“邯郸招生”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报名】菜单进入系统公众号端。
二是电脑浏览器打开 https://zs.hdjy.net.cn,访问“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三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APP中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选择邯郸市入口进入邯郸市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三)上传资料。
所有申请2025年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提交户籍、房产或随迁子女居住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完成报名。家长要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信息变更申请。
(四)咨询指导。
全区各幼儿园、小学、初中均设立招生报名咨询点,安排专人负责为家长提供政策咨询、报名指导服务。针对留守儿童、不具备上网条件家庭、特殊家庭等群体,学校将安排专人“一对一”协助完成报名工作,严格落实“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工作要求,确保家长“线下只进一门”,实现适龄儿童报名全覆盖、无遗漏。
4报名时间
小学7月13日8:30-7月17日17:30,
初中7月23日8:30-7月27日17:30。
5报名流程
(一)手机端

(二)电脑端

6报名条件
(一)户籍
户籍需在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内。报名时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实际居住住址(具体到街道名称、门牌号)。
(二)房产
房产位于学校招生服务区片内且已实际居住。需提供户口薄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集体房产、单位自建职工房、廉租房住户还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购房票据、与住建局签订的廉租房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符合条件的经商和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开办的独资企业、经营公司、个体经商或务工)。
1.经商人员子女:
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自报名首日起上溯六个月,且经营类别与实际经营内容、门市牌匾必须一致;若经商地点不具备居住条件,还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正式租房合同);同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营业执照原件、门市牌匾照片、近6个月实际经营进出货流水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务工人员子女:
需提供父母双方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社会保险手续(劳务合同签订时间自报名首日起上溯六个月,且已在肥乡区相应片区内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正式租房合同);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和近6个月务工工资银行流水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将作为核实经商或务工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3.区外户籍随迁子女:
除提供上述经商或务工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四)肥乡区外小学毕业生有意返肥就读初中,家长可通过提供户籍或房产等相关证件进行网上报名,其报名录取工作与肥乡区内小学毕业生同步开展。
(五)相关说明
1.户籍迁入、房产确权、居住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2.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若户口关系存在不清晰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辅助证件。
3.严格落实以“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4.肥乡区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及肥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将开展入户核查,对无实际居住的集体户口等进行严格审查。
5.未按时报名、报到的,肥乡区教体局将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7录取原则
(一)小学
1.城区小学:依据适龄儿童户籍、房产等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录取。
2.镇中心校辖区内小学:按照镇划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录取。
(二)初中
1.城区中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由学生小学毕业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部门联合审查,肥乡区资格审查小组复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况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2.镇初中学校:按照划定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录取。
(三)相关说明
1.户籍对口:指学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房产对口:指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且房产位于学校招生范围内。公租房、廉租房家庭提供《邯郸市肥乡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可等同于住宅类商品房参与招生录取。
8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坚持应入尽入原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肥乡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二)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肥乡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9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部门、各学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分级管理责任,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肥乡区教体局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自规局、司法局、人武部等职能部门及肥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作,组建联合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
肥乡区教体局通过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各学校通过公示栏、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权威教育信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召开家长会、发布公众号、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确保家喻户晓。
(三)强化工作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七项措施”要求,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招生。加强控辍保学,落实“七长责任制”。加强学籍管理,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四)强化违规查处。
加大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对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依纪给予相应处分。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直至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生的,给予列入黑名单、失信记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个人、中介参与违规招生的,依规依法严厉打击。
10
资格审查
成立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监委、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自规局、司法局、人武部等部门及肥乡镇政府组成联合审查工作组,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联合认证,必要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工作专班对相关资料进行审验后,确定录取名单。对伪造证件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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