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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7-08 10:45:09 浏览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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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蓝田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申请贷款学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贷信息。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贷款资格。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申贷额度。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短为6年。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利率调整一次。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五、申贷流程
1.在校生续贷(2025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声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1)远程续贷
借款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通过其本人实名认证过的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的账号完成身份认证。县中心通过助学贷款业务系统进行在线审核,完成助学贷款续贷合同签订。
(2)现场续贷 
不具备远程办理条件的学生可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前往学生资助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如果更换了共同借款人,需要双方共同办理,上传双方的身份证,并拍摄受理照片。
2.首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预申请: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新生或在校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预申请。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从系统内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注意: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先做预申请再办理贷款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带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经审核通过后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交给学生。
严禁由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
首贷学生在贷款合同签订后,会收到附有交通银行APP二维码的受理回执,学生通过手机扫码下载交通银行APP,然后可以通过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登录并注册交通银行APP。借款学生可以通过交通银行手机APP为指定账户完成二类电子账户的实名认证、开立或绑定实体银行卡(支持借款学生本人在28家银行开立的1类储蓄卡)。续贷学生继续使用支付宝或招商银行作为代理结算机构。
七、助学贷款的偿还
1.正常还款:
(1)学生毕业后,每年还一次。11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通过支付宝、云闪付、代理结算银行APP或者到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开行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进行还款。
2.提前还款:
2025年,为进一步为借款学生还款提供便利,缩短还款周期,国开行上线了随时还款功能。2022年(含)以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者使用代理结算机构APP,通过变更还款方式来完成随时还款签约。2023和2024年签订过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默认开通随时还款功能。
注意事项:
提前还款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合同,也可以申请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
全年大多数时间,学生都可申请随时还款,但是财政贴息申领期、月末前5天、年结、每天23点到24点等时间段除外,具体以学生在代理机构终端操作随时还款时显示状态为准。
八、违约后果
1.罚息: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
2.纳入征信系统: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