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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漳州开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对象+计划+报名+录取)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7-08 10:43:45 浏览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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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开发区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现就做好漳州开发区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免试入园的原则,结合漳州开发区实际情况,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漳州开发区内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不足龄或超龄的幼儿不得报名。

  招生对象应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二)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名:

  1.幼儿及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籍均在漳州开发区(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入园申请登记截止日期之前);

  2.幼儿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漳州开发区工作,并在漳州开发区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统一简称“社保”),或经营纳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生计划

  2025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

  表1:2025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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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各幼儿园录取对象为多胞胎的,每人占一个学位;若多胞胎适龄幼儿排在录取名额的最后一位,同时录取。

  四、招生办法

  漳州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将统一组织线上信息登记,现场报名确认,分阶段组织录取,办法如下:

  (一)网上信息登记

  所有招生对象均需网上信息登记及预约。7月6日起至7月9日,招生对象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招生信息登记。

  一是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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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进入漳州开发区公众号后台,在菜单栏“微服务”中点击子菜单“幼儿园招生”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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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人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于虚假、错误信息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二)现场报名确认

  各幼儿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各园招生工作方案,报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家长持报名材料在7月13日至7月14日到预约的幼儿园进行登记确认,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分阶段组织招生录取

  1.第一阶段:招收具有石坑、大径、店地、白沙社区户籍且符合条件要求的原社区适龄幼儿,并公布录取名单和空余学位;上述适龄幼儿,不得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表2:石坑、大径、店地、白沙社区户籍幼儿对应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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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二阶段:根据《漳州开发区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1),招收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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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情况有变动,以实际公布时间为准。

  六、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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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第二阶段“积分入学”录取方式

  (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有报名适龄幼儿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志愿逐一录取。

  如积分总分相同,依次按照户籍积分、社保(纳税)积分、学历积分、职称积分、人才积分、加分项积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总分、户籍、社保(纳税)、学历、职称、人才、加分项积分都相同,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

  (二)录取名单公布后,不办理转园。如放弃录取或因提供虚假材料等被取消录取资格,招生名额不再补招。

  未被录取的幼儿可自行选择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他民办园就读。

  (三)第三幼儿园卡达园区和第四幼儿园招生

  根据卡达凯斯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购买卡达凯斯小区商品住宅落户业主的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可优先入读卡达园区,优先期为2024年秋季至2031年秋季。

  晟港名都小区配套幼儿园为第四幼儿园新园,第四幼儿园后续将搬迁至新园办学。根据晟港名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购买晟港名都小区商品住宅落户业主的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可优先入读第四幼儿园,优先期为2025年秋季至2034年秋季。

  提醒:申请优先就读相应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幼儿,需第一志愿填报相应小区配套幼儿园。

  1.优先就读条件:

  (1)两一致:适龄幼儿与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相一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2)产权要求:适龄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查册资料为准)。

  (3)三年一学位: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优先就读。

  (4)最低入学积分要求: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外,适龄幼儿积分还应不低于当年公办园最低入园积分。

  2.优先录取方式

  若相应小区符合“优先就读条件”的适龄幼儿超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按积分排序依次录取;其余未被优先录取的适龄幼儿参与全区统一的积分招生录取。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就学由教育卫生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八、相关事宜

  (一)为严肃招生行为,家长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入园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幼儿信息将录入全国幼儿学籍系统,今后还将与小学、初中、高中学籍系统对接,终身跟随。请家长务必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九、其他

  (一)本《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二)本《招生工作意见》由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负责解释。

  (三)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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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生监督电话:0596-6895133

  附件:1.漳州开发区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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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漳州开发区公办幼儿园积分入学证明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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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漳州开发区2025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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