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兴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贷款办理时间
贷款受理开始日期:远程受理2025年7月15日(续贷)
现场受理:2025年8月1日(首贷)
贷款受理结束日期:2025年9月30日
高校录入回执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0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兴安县学生资助中心(兴安县教育路132号,兴安县教育局大院外教研楼一楼兴安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大厅)
首贷采取预约办理方式
为了大家的安全,避免扎堆聚齐,提高工作效率,请提前在首贷QQ群里预约,再来办理。
预约QQ群:955150155(首贷群)
咨询电话:(0773)6229376、6221551
首次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
首次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需要获得贷款申请资格。
贷款办理条件与所需携带材料:
(1)贷款办理时学生本人必须与1名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
(2)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大学收费标准(一般随通知书一同寄到)等;(3)共同借款人:户籍为兴安县,原则是为贷款学生的父母(年龄在60岁以下),如果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学生的近亲属(25-55岁,未偿还助学贷款除外)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则其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或自愿为其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流程

续贷办理
实行线上办理,无需到现场。续贷学生于7月15日至9月30日用原用户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选择远程办理方式,提交续贷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即可通过续贷。
反诈骗提醒
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开学前后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冒充亲友、老师或其他人员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以发放助学金、注销贷款、中奖、刷单、购物退款、推荐理财等名义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不轻信他人,防止上当受骗。
凡是涉及助学贷款或以助学为理由的电话要提高警惕,要向学校老师或资助中心核实。
贷款学生树立诚信还款意识,毕业后遵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政策介绍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及贷款用途
1.贷款额度:贷款一年一申请,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
2.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期限
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年限以入学年份开始计算,建议选择学制+10年,逐年递减)
例如:
学生2025年入学,大学本科学制4年
2025年申请贷款时建议选择贷款期限是4+10=14年,
2026年申请贷款时建议选择贷款期限是3+10=13年,
以此类推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本息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8月15日前归还贷款本金则不产生自付利息)
2.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3.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4.毕业后,贷款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或最后一年9月20日前把当年所自付的利息或本金通过支付宝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POS机等还款方式完成,避免逾期,影响征信。
5.特殊情况:出国留学、退学等特殊情况需要立即进行还款。
贷款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涵盖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学生等,以及高中阶段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问题解答
对于未在高中预申请的大学新生和外省就读的高校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确有贷款需求的,申请流程和提供材料有哪些?
除需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外,还需提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信息收集表》,并现场签订《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授权认定及实地核实同意书》,县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提交的材料,通过现场实地走访、信件、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核实,确定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原则上按照初审接待—访谈宣传—材料审核—资格认定—预约受理—签订合同等流程有序开展。
还款注意事项
到期还款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
提前还款
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逾期还款产生影响
1.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贷款逾期后,您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
3.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地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温馨提示
01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你的“第二身份证”。请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02兴安县学生资助中心是我县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的唯一合法单位,提醒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接听诈骗电话、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
03宣传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内容如有变动,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为准。
04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兴安县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