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2025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办好办强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努力让每个符合迎泽区升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初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小学毕业生的数量、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划分入学范围,统筹安排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为全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初中学位。继续积极稳妥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控辍保学、依法就读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各类群体、按规保障
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做好组织入学工作。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九年一贯制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二)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多校划片、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由各小学根据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和统筹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1)原36中或37中划片小学按片区填报志愿:36中东校区或37中东山校区(住宿班),36中或37中。
(2)原太原五中或师苑中学(面向迎泽招生)划片小学按片区填报志愿:36中东校或37中东山校区(住宿班),太原五中(或师苑中学、或36中、或37中)。
(3)其余划片小学按片区填报志愿:36中东校区或37中东山校区(住宿班),36中或37中,成成中学或市实验中学。
志愿填报条件:填报太原五中、师苑中学(面向迎泽区招生)和36中、37中、36中东校区、37中东山校区(住宿班)志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双籍统一”。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2.不符合填报志愿条件和电脑随机派位未派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原划片学校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学籍户籍情况有序安排入学。
(三)本市外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对于户籍不在迎泽区但在迎泽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他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意向继续在迎泽区初中学校就读,可填报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如报名人数超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位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非迎泽区)就读初中的,需在7月9日8:00—7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太原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跨县就读意愿申请,随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根据升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部分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升学办法
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凡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4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4年6月30日前在岗);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3.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4.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太原市进山中学初中航天实验班确定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小升初分配。
四、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中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二)迎泽区属地内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体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已转公的公参民初中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阳光招生
区属各学校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破解群众“急难愁盼”、构建人民满意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重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格对标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要求,围绕优化政策措施、规范招生行为、强化信息公开、简化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等重点任务,全面梳理排查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应急协调机制,强化风险研判预警,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管理,严禁任何学校出现无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等违规行为,持续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优化服务模式,畅通便民渠道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公布招生电话,设立招生接待室,安排专人接待解答群众咨询。要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严守学籍规范,强化过程监管
严格遵循《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初一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信息“三统一”。对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及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学校校长须切实履行“人籍一致”管理第一责任,定期开展学籍管理自检自查。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同时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不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违规招收转学生。
(四)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监督问责
各学校须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及省、市招生纪律要求,通过设立举报平台、公开申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招生行为“零容忍”。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查实的违规问题从严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推荐阅读
》》》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入口(政策政策汇总)
》》》太原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最新信息(小升初每年更新)
》》》太原市小学入学登记最新通知(每年更新)
》》》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答
》》》太原小学招生入学全攻略专题入口
》》》太原初中招生入学全攻略专题入口
》》》太原学区划分专题查询入口
》》》太原民办小学摇号派位结果名单一览(持续更新)
》》》太原民办初中摇号派位结果名单查询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