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春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2、招生计划
县直公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8班 港永幼儿园6班
仓满幼儿园5班 仓满幼儿园榜头分园1班
世哲幼儿园5班 仰贤实验幼儿园4班
济川实验幼儿园4班
3、招生办法
永春县实验幼儿园、仓满幼儿园、港永幼儿园、世哲幼儿园、济川实验幼儿园、仰贤实验幼儿园等6所县直幼儿园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第一类:常住户口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或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县直单位、省市驻永行政企事业单位、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镇直机关单位等干部职工子女。
符合第一类招生对象的,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户籍不在区域内的干部职工适龄子女,需提供其父母一方的单位在职在编证明。
1.户籍随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域内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内购房(不含店铺、店面)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幼儿。
第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附件1)。符合第二类招生优待对象的,须提供相应规定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幼教)提出申请,再依据申请结果到相应公办幼儿园报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第三类:服务区内或周边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园在招收第一类和第二类的适龄幼儿后,还有剩余学位的,由幼儿园确定录取办法,优先招收其兄(姐)在本园的适龄幼儿,提供“长幼随学”便利服务,以及居住在幼儿园服务区内或周边持有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和务工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永春县参加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的适龄随迁子女,并把招收名单送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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