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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泉州泉港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指南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7-03 10:16:35 浏览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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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秋季泉港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适用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的方式与时间

  1、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左下角“本地”,左上角确认办事城市为“泉州”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幼儿园入学报名”-“泉港区”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幼儿报名登记。

  7月7日:线下便民咨询服务:网上报名出现异常等情况,家长可携带材料到幼儿园具体咨询。

  7月23日前:各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登录闽政通APP—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中报名记录模块查看录取结果。

  三、网上报名材料

  为了更精准调取入学相关信息,建议使用监护人(与适龄幼儿同户口且为房屋产权人为宜)的闽政通账户进行申报。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请根据系统提示授权调取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如获取到请进行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者获取有误,请如实填写适龄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并按照页面提示,拍照上传的户籍、房产、出生证、拆迁协议等材料。

  各类招生类型所需提供的材料会有些差异,但均需提供“出生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类型划分如下:

  (一)原住民和“征迁户”子女

  1.户籍材料

  报名所需的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系统会优先采用自动获取电子证照的方式进行获取,如获取到请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核对有误请手动拍照上传。

  2.房产材料

  (1)社区原住民对象无需提供房产证明。

  (2)“征迁户”对象需提供征迁协议和选房证等证明材料。

  (二)购房落户对象子女

  1.户籍材料

  报名所需的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

  2.房产材料

  系统将自动获取申报人名下房产信息,如获取到请进行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者获取有误,需要上传:

  (1)适龄儿童父母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必填,二选一)

  (2)适龄儿童祖父母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必填,二选一)

  (3)若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传合同购房信息页、合同盖章页。

  (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直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1.户籍材料

  报名所需的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

  2.房产材料

  (1)系统将自动获取申报人名下房产信息,如获取到请进行核对确认,如获取不到或者获取有误,需要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三选一),购房合同上传合同购房信息页、合同盖章页。

  (2)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内员工无需提供房产证明。

  3.公积金缴纳证明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内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均需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

  (四)镇政府在编人员、中小学教师(含编外教师)、区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含区属国有企业)在编员工及垂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城区购房户对象

  1.镇政府在编人员

  (1)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

  (2)房产材料: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三选一),购房合同上传合同购房信息页、合同盖章页。

  (3)公积金缴纳证明: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

  2.中小学教师(编内教师)

  (1)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

  (2)房产材料: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三选一),购房合同上传合同购房信息页、合同盖章页。

  (3)公积金缴纳证明: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

  3.中小学教师(编外教师)

  (1)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

  (2)房产材料: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三选一),购房合同上传合同购房信息页、合同盖章页。

  (3)在职证明:提供在职证明。

  4.区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含区属国有企业)在编员工

  (1)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

  (2)房产材料: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三选一),购房合同上传合同购房信息页、合同盖章页。

  (3)公积金缴纳证明: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

  5.垂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1)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适龄幼儿本人页(必填)、监护人页(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等材料。

  (2)房产材料: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三选一),购房合同上传合同购房信息页、合同盖章页。

  (3)公积金缴纳证明:提供公积金缴纳证明。

  (4)聘用合同:上传聘任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需体现姓名、时间、单位、及盖章信息。

  (四)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请使用教育优待对象本人的闽政通实名账户进行入学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类优待对象

  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幼儿户口页、教育优待本人户口页)、人才证件(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

  2.军人类优待对象

  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幼儿户口页、教育优待本人户口页)、军人证件/烈士证件(必填)、其他材料证明(选填)

  (五)台胞适龄子女

  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幼儿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必填,二选一)。

  2.监护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户口簿(必填,二选一)。

  3.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姓名、时间、单位、及盖章信息。

  (六)适龄随迁子女

  户口簿(必填)、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二选一)、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二选一)、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四、温馨提示

  1、家长不必熬夜等待网上报名,请根据《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对应时间段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报名,录取结果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没有直接关系。

  2、如果遇到系统登录不了或操作失败的情况,请耐心等待系统恢复后再操作,切勿重复多次提交。如遇操作问题无法成功报名的,可于7月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现场补录。

  3、建议家长在进入报名系统后,请详细阅读页面上的每段说明文字,根据系统提示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如果材料还不齐全,请先准备好材料后,再进行网上填报,以免反复填写报名信息。

  4、请仔细核对您填写的每项内容是否正确,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系统审核不通过,还需家长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