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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兴平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对象要求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6-30 16:16:48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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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兴平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兴平户籍学生、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选报类型

  网上报名登记时按学生户籍情况,分为户籍类和随迁类两大类情况。

  1.户籍类:指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兴平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同一学区内分为: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类。

  房户一致类:是指兴平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均在同一学区内,按照户籍地址在对应学区学校进行登记。

  房户不一致类:是指兴平户籍但户籍和房产地址不在同一学区内,要在住房所在片区学校登记就读的,按照房产地址在对应学区学校进行登记。

  2.随迁类:是指户籍在兴平市外,但在兴平居住半年以上的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按照居住证地址在对应学区学校进行登记。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具体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3.特殊群体类:是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义务教育优待政策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