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咸阳市户籍儿童、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咸阳市户籍学生、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招生范围
1.公办学校在本县市区内,按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2.县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级审批的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入学需求,欲在市内其他县市区招生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按批准计划跨县域招生。
3.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