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德阳中考高中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1.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市、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区(市、县)教体局审核,报德阳市教育局同意后作为当年的招生计划。
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其中指标到校生按招生计划的50%下达。特长生实行单列计划。全市中等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达。中高职衔接五年制贯通培养(含师范)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
2.招生范围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按照“属地招生”原则进行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二)录取办法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制定录取办法,统一设置录取场,统一实施录取。6月20日由市考试院统一实施录取,6月20日招生学校组织已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2.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
第一批:德阳中学、德阳五中
第二批: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批:特长生
第四批:综合高中
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职普融通班和中等职业学校
3.出档规则
(1)出档对象:填报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考生其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的方可出档;填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无限制出档。
(2)出档依据:依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出档。
(3)出档排序:从以下第①条开始顺次排序,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的排序相同,则顺次向下一条检索,直至区分出排序先后。
①考生总分名次排序;
②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③考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4)出档顺序:第一批志愿按照顺序志愿出档,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出档,同批次内“指标到校生”优先出档。
4.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限定省级以上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等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C等及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等级为C2等及以上的考生。
(1)第一批录取
德阳中学、德阳五中录取:本批次凡报德阳中学、德阳五中“指标到校生”志愿的,满足出档规则优先录取。第2、3个志愿按照顺序志愿出档,即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规则出档。根据招生计划和出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录取。
(2)第二批录取
全市其他普通高中(不含德阳中学、德阳五中)录取:本批次凡报全市其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的,满足出档规则优先录取。本批次2至6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出档,即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规则出档。根据招生计划和出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录取。
(3)第三批录取
特长生录取: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册。根据各特长生类别招生计划和出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录取。
(4)第四批录取
综合高中录取:本批次2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出档。根据招生计划和出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录取。
(5)第五批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职普融通班录取:本类别2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出档,设定普通高中录取线线下30分为中等职业学校职普融通班录取指导分数线,在指导线上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出档规则以1:1比例出档、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本类别3个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出档、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视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录取情况,可适时开展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志愿征集工作。
5.全市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德阳市教育考试院”印章和各招生学校的录取专用章方能生效。中职学校录取通知书按省、市规定执行。中高职衔接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通知书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发放。
6.全市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新生录取工作统一在“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全市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新生名册由各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从“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PDF格式的学生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区(市、县)教体局初审,于8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录取名册与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直接挂钩,未经“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特长生招生
特长生招生主要包括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科技创新类特长生。按照《德阳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特长生实施办法》实施招生(见附件3)。特长生招生计划作为单列计划下达后,在录取中未能录取满额的,其剩余计划不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