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小学入学条件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入学的须具有三原县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双方或一方须具有三原县居住证。
初中入学条件原则上为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户籍入学的须具有三原县户籍;
随迁子女监护人双方或一方须具有三原县居住证。
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在本县内按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拟撤并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就读。
民办学校:县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级审批的民办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跨县域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