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德化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1.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2.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视学位情况招收其它年龄段幼儿(包括托育班和中班、大班幼儿)。
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各园招生服务片区内符合“两一致适龄儿童”: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两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幼儿园“两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两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两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户籍与房产一致[该房产的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且产权比例应达到50%及以上(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2.在招收“两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包含因特殊原因在2025年7月1日前落户的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此补录对象的数量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录取。
3.幼儿园在完成上述两部分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在公办幼儿园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建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市级进行融合,确保各级互联互通,减轻群众办事负担(附件4)。
5.各园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学位,确保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6.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驻德化部队及德化籍现役军人子女(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由人武部提供)、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军人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照顾就读的学校不包括实小、二实小)、公安烈士和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由县公安局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应急管理局或工作单位提供)提供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警官证、消防岗位资格证或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居住地申请就近入园。
(2)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子女。以上照顾对象可以由家长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也可以由家长向县委人才办填表申报,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送教育局初教股。
(3)在德台胞,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幼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家长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近入读。6月28日前向县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
(4)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教育局初教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7.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8.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向教育局线下提出申请,填写《德化县幼儿园“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附件3),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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