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幼升小报名材料
1、辖区内适龄儿童
“两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辖区内适龄儿童”“两一致”栏目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户口迟迁的“有户有房”对象在户口迟迁栏目登记),系统会自动获取户籍、不动产等相关信息,若无法获取,需家长拍照上传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辖区“世居户”因拆迁等特殊情况只达到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有效证明,视为“两一致”同步申请入学。
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适龄儿童属于集体户的,必须是各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入学需在提供户口簿的基础上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统一在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辖区内适龄儿童”“单一致”栏目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户口迟迁的“单一致”对象在户口迟迁栏目登记),系统会自动获取户籍、信息,若无法获取,需家长拍照上传户口簿有效佐证材料。
2、城区随迁子女
暂无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或镇村、社区的相关证明到教育局初教股报名登记,外县户籍的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县域外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若居住证未能及时办理,请在报名时间内持居住证办理申请书到教育局初教股办理。
3、政策性照顾随迁子女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驻德化部队及德化籍现役军人子女(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由人武部提供)、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军人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照顾就读的学校不包括实小、二实小)、公安烈士和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由县公安局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应急管理局或工作单位提供)提供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警官证、消防岗位资格证或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