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琼林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石狮市琼林中心幼儿园拟招收6个小班。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市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一)2025年秋季石狮市琼林中心幼儿园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幼儿。
(二)优先招收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三类适龄幼儿:
第一类: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林边社区、金林社区、曾坑社区、金曾社区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第二类: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高校技校及公共科研人才、新闻传播与旅游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3.本市机关及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的适龄幼儿及琼林中心幼儿园教职工直属子女。
第三类:附近居民适龄幼儿。
采取以户籍所在地、落户时间、居住距离等顺序优先录取。
(三)以上适龄幼儿招收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满为止。
四、材料提供及说明
(一)户籍、身份证、居住证:“户籍”请提供包含幼儿姓名的全部页面,“身份证”请提供幼儿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
(二)机关及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内人员,需提供在职单位证明、户籍证明。
(三)符合优待照顾对象请提供军(警)官证(士兵证)、人才证、认定文件、积分入学卡等相关证明。
(四)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证明、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幼儿健康体检表。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生时间
6月16日: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意见。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招生咨询电话:88500051。
6月18日—20日:接受符合上述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含三一致对象、教育优待对象、非三一致对象、附近居民等)提交查验材料、分类登记,并将登记情况上报教育局。
6月23日—27日: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与登记分类适龄幼儿数,确定招收名单,分批向家长发送正式报名通知、组织正式报名注册。
6月30日:将实际注册名单上报教育局,报名结束。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招生要求
(一)严格按招生文件要求招生。
(二)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认真贯彻各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九、本招生工作意见解释权归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琼林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