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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狮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6-14 08:03:03 浏览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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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石狮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户籍在我市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 (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批次

  2025年将小学招生对象分为三个批次,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条件分批依序招生,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报名提供的相关证件有效认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第一批:

  一是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为: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均在服务区一致,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2.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他形式取得房产的,下同),房产必须为住宅性质,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

  3.在学位相对紧缺的市区公办小学(学校名单由教育局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招生服务区域内购房落户的,须符合“实际居住”“六年一户学位”“祖孙三代”同户口本要求。

  二是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

  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

  4.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

  5.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高校技校及公共科研人才、新闻传播与旅游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三是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由单位统一出具有关人员的名册证明)的适龄子女。入学对象可就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入学。

  四是2025年3月1日前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父母(或祖父母)户籍、住房产权一致并实际居住的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

  第二批:

  1.户籍为2025年3月1日(含)后至5月31日迁入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的适龄儿童。

  2.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与住房产权一致或住房产权与实际居住一致的“两一致”家庭适龄儿童。

  第三批:

  1.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同为石狮户籍(含学校服务区户籍、集体户、寄挂户),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无自有住房,但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半年及以上的。

  2.适龄随迁子女。

  点击查询:石狮小学怎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