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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细则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6-13 20:57:21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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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细则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25〕1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香洲区和各园实际情况,确定各园招生班数、人数。

  (二)优先保障原则

  一是人才子女。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珠教基〔2021〕8号)有关要求,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选择公办幼儿园,由其申请入读的幼儿园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是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粤府函〔2020〕13号)的有关要求,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三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根据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教育局印发的《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珠公发〔2018〕75号)的有关要求,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四是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22〕1250号)的有关要求,军人子女报读幼儿园,应就近就便优先入军队幼儿园,没有条件入军队幼儿园的,由驻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是“香山人才”子女。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珠香字〔2021〕36号)的有关要求,经香洲区委组织部认定符合条件的“香山创业英才”“香山创新英才”子女可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保障就读我区公办幼儿园。

  六是三溪科创城企业员工子女。三溪幼儿园系园区幼儿园,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要求,经香洲区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认定符合条件的园区内企业员工子女可优先保障就读三溪幼儿园。

  七是协议类人员子女。根据相关合作协议,优先保障好景、兰埔、茵卓、拱北海关、暨大、旅游、浙商、书香、花城、南虹、边检、博爱等12所幼儿园协议类人员子女入园需求。

  (三)同等待遇原则

  一是博士、博士后和港澳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珠教基〔2021〕8号)有关要求,博士、博士后和港澳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的,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区(无房产的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区)享受户籍适龄子女入园同等待遇。

  二是台湾同胞子女。根据省教育厅、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教外〔2008〕60号),台湾同胞子女报读公办幼儿园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

  三是“香山人才”子女。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珠香字〔2021〕36号)的有关要求,经香洲区委组织部认定符合条件的“香山青年人才”“香洲工匠”子女可按照我区户籍适龄子女待遇申请就读香洲区公办幼儿园。

  四是香洲区重点企业骨干人员子女。经香洲区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人员子女可享受我区户籍适龄子女入园同等待遇。

  五是中央、省驻香洲区及中央、省派干部的非香洲区户籍子女。经香洲区行政机关认定符合条件的中央、省驻香洲区及中央、省派干部的非香洲区户籍子女可享受我区户籍适龄子女入园同等待遇。

  (四)公开派位原则

  在确保优先保障人员子女的基础上,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招生,10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二、招生计划

  参加本次招生的幼儿园共64所。各公办幼儿园详细情况见附件1,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三、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包含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凤山街道、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不含斗门区、金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新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等。本细则中所述“香洲区”、“我区”、“香洲”等所指范围均为以上范围。

  (二)招生类别

  1.优先保障类。

  2.香洲区户籍类(含同等待遇类)。

  3.非香洲区户籍类。如香洲区户籍幼儿电脑派位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再录取非香洲区户籍幼儿。

  (三)幼儿年龄要求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至6周岁。

  小班:3-4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四、保教费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月/生。

  五、招生规则

  (一)优先保障对象

  经认定的符合优先保障原则的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

  (二)电脑派位对象

  除优先保障对象外的3-6岁适龄幼儿均需报名参与电脑派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分为南屏镇中心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普通幼儿园三类。三类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录取规则如下:

  1.南屏镇中心幼儿园

  南屏镇中心幼儿园优先录取南屏镇户籍幼儿,电脑派位录取顺序为:①南屏镇户籍幼儿——②香洲区户籍幼儿——③非香洲区户籍幼儿。

  2.小区配套幼儿园

  (1)书香幼儿园和花城幼儿园。该两所幼儿园均为五洲花城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五洲花城业主的香洲区户籍子女入园,录取顺序分别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