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小学+初中)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相关材料,由所在学区学校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批准。
初中新生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2025年全县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区保持不变。根据各学区报名的实际情况,县教育局可对各学区生源作统筹调剂。新开楼盘等其他情况的学区安排根据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2.浦江县龙峰小学、浦江县月泉中学(筹)2025年秋季按过渡期政策招生,之后的学区范围和划分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原浦阳镇世居农业户口到其原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原金狮居委会属世居农业户口到实验小学报名;拆迁户凭拆迁办有关材料根据拆迁政策规定到相关学校报名。
4.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同时要求建筑面积必须满足正常监护需求。
三、报名方法
1.2025年新生报名公办学校继续使用“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报名(浙里办→学在浦江→阳光招生),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不会使用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学区学校,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学校(含龙峰小学、月泉中学(筹)),不得兼报。
3.在龙峰小学或月泉中学(筹)已报名但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回原学区学校报名,在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后,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按照《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执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6日至8日每天8:00~20:00。
各校现场服务时间为7月6日和7月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25年7月5日。7月6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浦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五、录取方法
1.城区学校:按“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1)符合房户一致且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房户不一致但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前迁入学区的(适用初中新生入学),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浦江籍,其父母(监护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学区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条件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房户一致但住房不动产权证不满1年的,或房户不一致(父母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后迁入学区的;父母学区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进行网上报名,按序录取。
2.农村学校
(1)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3.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
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核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4.浦江县龙峰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36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根据政策承接世居生源(城东世居生源、五里世居生源);③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且在龙峰小学周边区域内的生源,可以选择龙峰小学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3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23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230名,则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5.浦江县月泉中学(筹)
2025年秋季学期七年级计划招生58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实验中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月泉中学(筹)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0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40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400名,则实验中学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在浦江县域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六、招生报名咨询方式


备注:浦江县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4206008,监督举报电话:0579-84207238,0579-84111677。
浦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等相关政策问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日前,《浦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为帮助家长朋友更好地了解招生相关政策,现作以下解读。
一、今年招生政策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没有变化,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范围和招生政策均和往年一样。此前我局已发布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全面梳理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在正式的学区调整方案出台之前,按照原来政策招生。
二、今年适龄入学对象是哪些?
答: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初中新生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户籍迁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7月6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四、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
五、家长怎样给孩子报名?
答:小学初中新生在“阳光招生”平台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6日~8日每天8:00~20:00。家长可以在“浙里办”手机APP报名(浙里办→学在浦江→阳光招生),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不会使用电脑及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在7月6日和7月8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前往学区学校,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如需现场报名,为避免人群集聚,只允许一名家长进入校园,不需要带适龄儿童前往)。
温馨提醒:建议家长错时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报名完成的具体时间与招生录取顺序无关,只要在7月6日~8日内完成报名均可。建议尽量不要在7月8日下午临近系统关闭时登记报名,避免因无法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登记报名。
六、浦江县龙峰小学、浦江县月泉中学(筹)如何招生?
答:浦江县龙峰小学、浦江县月泉中学(筹)是公办学校,2025年秋季仍按过渡期政策招生,录取方法详见《浦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之后的学区范围和划分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七、新生可以同时报名多所学校吗?
答:不可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学校(含龙峰小学、月泉中学(筹)),不得兼报。
八、如果电脑随机派位没有派中,可以回到原学区学校报名吗?
答:可以回原学区学校报名,在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后,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九、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是:
第一类:符合房户一致且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类:房户不一致但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前迁入学区的(适用初中新生入学),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浦江籍,其父母(监护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学区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条件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三类:房户一致但住房不动产权证不满1年的,或房户不一致(父母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后迁入学区的;父母学区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进行网上报名,按序录取。
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如何报名?
答:根据《浦江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试行)》(浦教〔2023〕9号)文件执行,报名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父母一方参加我县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或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实行积分入学政策。
说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十一、浦江县相关人才子女入学有什么政策?
答:按照《关于印发《浦江县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浦营商办发〔2023〕3号)文件执行。
特别提醒
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所有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录取学生,家长千万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帮助解决您的子女就读问题,以免上当受骗。在招生过程中,也请家长帮助做好监督工作,浦江县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是:0579-84207238,0579-84111677。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不仅无法办理学籍,甚至有可能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家长若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各学校的咨询电话(见《浦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或拨打浦江县教育局的咨询电话:0579-84206008。
(二)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升高中相关政策
从2024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2027年中考)起,浦江中学分配生相关政策预告:
一、为什么要完善浦江县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
答:2023年10月26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对我省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3年12月25日,金华市出台《金华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金市教基〔2023〕12号),明确分配生招生政策遵循“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我县于2024年1月4日出台《浦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细化操作规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办学。
二、浦江县哪些学校实施分配生招生?
答:根据有关要求,我县优质普通高中为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浦江中学实施分配生招生。
三、分配生的招生计划怎样确定?
答:分配生招生计划数为当年浦江中学普通类招生计划的75%。
四、分配生招生名额怎样分配到初中学校?
答:根据当年浦江中学分配生招生计划数,按照浦江县当年各初中在籍读满三年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
五、参加分配生招生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分配生招生的资格条件是:
1.考生需符合浦江县招生政策并在该初中学校(校区)在籍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
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需须符合2A及以上且不得有E的条件要求。
以上两项条件需同时满足。
六、分配生招生资格怎样审定?
答:分配生招生资格审定如下:
1.学校审查:初中学校要做好分配生考生资格的确认和公示,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
2.主管部门审定:县教育局须对考生资格作复核认定。
七、分配生志愿怎么填报?
答:浦江中学分配生招生不单设专门志愿,不进行毕业学校推荐,有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浦江中学学校志愿。志愿统一在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统一录取网络平台—浦江县子平台上填报。
八、分配生怎样录取?
答:浦江中学分配生与该校的统招生同时录取,列在浦江县高中段学校招生普通批。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招生名额,按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九、分配生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分配生录取根据县内初中学校发展情况,由县教育局划定浦江中学统招分数线和分配生录取基准分数线。若浦江中学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低于95%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动态调整基准分数线,直至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达到95%。已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录取。
十、本通知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通知要求从 2024 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施行。2025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同样适用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