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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昆明中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6-11 14:10:34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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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昆明中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1)每一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参加本批次招生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招生范围和计划组织本校的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必须在“云南省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进行预录取确认,并到招考机构办理提档录取手续。

  (2)第一、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以主城区一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学校提档录取控制线;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以学校属地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学校提档录取控制线。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流程:民办学校对尚未被共他学校录取,并有意愿来校就读的考生进行预录取 —— 考生及家长、学校双方进行预录取确认,打印《预录取确认表》签字认可—— 民办学校持签字确认的《预录取确认表》到招考机构办理提档录取手续。

  各批次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提档录取时间:第一批次:7月14日15:00-15日11:00;第二批次:7月20日15:00-23日11:00;第三批次:7月28日15:00-31日17:00。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管理

  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资质审核和招生简章审查,民办学校须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案、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招生过程中不得追加招生计划。

  2.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自费生采取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提档录取两种方式。鼓励民办学校自费招生计划纳人填报志愿录取,在征集志愿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分数低于划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学生。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招生目录公布的办学主体、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及住宿条件进行招生和组织新生入学注册。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虚假内容进行违规宣传,欺骗考生;不得采取提前收费、承诺办理学籍等手段,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严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进行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严禁买卖或转移生源;严禁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用其他学校名义招生办学;严禁接收借读学生和安排学生外出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