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2025 年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规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市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由鸡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周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汪海军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栾伟忠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秋颖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晓矫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晓东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办公室 (以下简称 "中招办"),办公室主任由宋秋颖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市招生考试院社考科、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民办教育管理) 科组成。
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普通高中特长类招生考试方案的制定、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报名、阅卷及高中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0467-2887171、2667337。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 (民办教育管理) 科配合中学教育科负责高中录取工作。联系电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0467-2887173,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 (民办教育管理) 科 0467-2887182。
市招生考试院社考科负责初中毕业 (升学) 文化课考试与考务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467-2665565。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费用的收缴和拨付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467-2887178。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初中毕业 (升学) 体育学科考试、普通高中特长类招生考试方案的制定。联系电话:0467-2887183。
二、考试设置
(一) 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
1. 考试科目
2025 年我市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共设 10 个学科。初四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 7 科;初三年级考历史 1科;初二年级考地理、生物 2 科。
2. 分值设定
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 120 分 (英语考试不含听力); 物理 (含实验)、化学 (含实验)、道德与法治每科满分 100 分;体育满分 50分;生物 (含实验)、地理、历史每科满分 100 分。
3. 考试时间

4.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按《鸡西市 2025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实施。
5. 体育学科考试
按《关于 2025 年鸡西市义务教育初中毕业 (升学) 体育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
(二) 普通高中特长类招生术科考试
市本级普通高中 (指六区内高中和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 特长类招生术科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2。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 报名工作
1.2025 年 5 月 12 日 - 5 月 13 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收取学生报名考务费。
2.2025 年 5 月 14 日前,各初中学校持中考缴费转账单到市招生考试院中招办核对考生学籍信息。
(二) 上缴费用
1. 缴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 (2017) 52 号)规定,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 100 元 (其中初二年级每生收取 20 元;初三年级每生收取 10 元;初四年级每生收取 70 元)。
2. 缴费方式:各初中学校上缴报名费,要求一律用转账的方式进行。
3. 缴费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 5 月 14 日。
(三) 配额确定
市教育局依据市本级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等因素制定市本级普通高中配额指标。
(四)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用 "知分报考" 方式,考试结束后,先公布中考成绩,考生根据本人中考成绩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本人、家长登录"鸡西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网络填报志愿系统",根据中考成绩、学生本人意愿填报高中学校志愿,填报成功后打印志愿信息表,考生本人、家长对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志愿信息表一式三份,加盖报考学校公章且不得涂改,志愿信息表分别由考生、学校、市或县(市) 教育局中招办留存。
(五) 政策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开好教师培训会和中考报名家长会,向考生及家长详细解读中考及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做好网络填报志愿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要将《鸡西市 2025年初中升高中考生报考手册》下发给每一名考生和家长,做到宣传透彻,服务到位,确保考生科学报考。
四、录取 (市本级)
(一) 录取类别
1. 省级示范性高中 (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 普通生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实行定校配额和统招非配额的方式录取。按照划定全市最低配额线和统招非配额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方式录取,按各校配额指标、全市统招非配额招生计划(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各 50 人)、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录取
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的各专业学生采取 "依志愿录取"" 职普融通 "两种方式录取。一是" 依志愿录取 ",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即止。二是" 职普融通 ", 试点学校 (鸡西市第二中学和鸡西市第四中学)按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3. 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具体录取方式见 (附件 2)。
4. 其他各类高中学生录取
其他普通高中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已经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后一志愿学校不能进行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填报的志愿,加入到后一志愿的录取中。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学籍关系隶属于被录取学校。
鸡西市第二中学 "珍珠班" 学生按《鸡西市第二中学 2025 年 "珍珠班" 招生方案》(附件 3) 录取。
其他职业学校学生按招生计划数、志愿先后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 体育人才贯通式培养招生试点 (鸡西实验中学) 录取
具体录取方式见 (附件 4)。
6. 初中毕业年级转入我市就读学生录取
对于初中毕业年级符合随迁子女转入条件,且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的,可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进行招生录取。此类考生不能享受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 (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定校配额和统招非配额的招生政策,有特长的考生,可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特长志愿,文化课考试及术科考试成绩均符合录取条件的,可按相应类别考生录取;无特长的,若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全市统招非配额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可被省级示范性高中计划外单列录取。
7. 省外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高中学生录取
鸡西市户籍 (学生和监护人均是鸡西市户籍) 并在外省参加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且达到初中实际就读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方可申请跨省返籍就学。考生须提供:一是鸡西市户籍(学生和父或母均是鸡西市户籍)。二是由初中实际就读地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成绩 (加盖初中实际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注明初中毕业(升学) 考试总成绩,按等级呈现的科目应注明每个等级的分数区间)。三是达到初中实际就读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等证明 (证明应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若此类考生成绩达到全市统招非配额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可被省级示范性高中 (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计划外单列录取;达不到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条件的,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到其他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此类考生上报材料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10日。
8. 户籍为我市的省内其他地市考生
具有我市户籍的省内其他地市考生,不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欲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需在参加中考所在地市录取到普通高中后,按照转学流程到我市普通高中就读。
9.2025 年普通高中艺体特色学校招生改革试点校录取
试点学校及项目为鸡西市第四中学的篮球、足球 (男) 和鸡西市第十九中学的排球、足球(女)。招生对象为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考生须先报考属地内普通高中并参加试点学校特长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附件 2),通过考试后依考生意愿按转学方式转到试点学校就读,不能直接被试点学校录取。在转学条件上,只考察专业成绩,放宽对艺体特色生源户籍、学校办学层次、学科成绩方面的限制。
10. 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1) 招生范围。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所有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考。
(2) 招生计划。依据 2025 年三县 (市) 高中计划总人数、初中毕业生总人数、农垦归属地方初中毕业生总人数、农垦高中学校所处地域等因素,农垦高中2025 年计划招生 895 人 (密山市 455 人,虎林市 390 人,鸡东县 50 人)。
(3)志愿填报。在同一招生范围内,鸡东县第二中学与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为一批次志愿,且不可兼报。密山市第一中学与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虎林市高级中学与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分别在属地范围内招生为同一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4) 录取原则。由鸡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
(二) 录取标准
2025 年高中录取总成绩为 84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各为 120 分,物理 (含实验)、化学 (含实验) 两科满分各为 100分,体育 50 分,以原始分值计入总分。其他学科折合后计入总分,其中道德与法治折合后满分为 70 分,历史折合后满分为 60 分,生物(含实验)、地理两科折合后满分各为 50 分。
1. 省级示范高中 (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 录取标准
(1) 普通生统招配额。根据中考成绩,确定全市最低配额录取分数。
(2)普通生统招非配额。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各初中学校配额生录取之后,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至额满。若统招配额出现剩余计划,将全部列入到统招非配额计划之中。统招非配额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配额录取分数。
(3) 特长生录取分数线。特长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鸡西市第一中学不低于 504 分、鸡西实验中学不低于 454 分,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 其他各类高中学生 (职普融通试点班除外) 录取标准
(1)普通生最低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划定。民办高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招生计划内可自行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职业高中录取不设中考成绩最低线。
(2) 特长生录取标准见 (附件 2)。
3. 职普融通试点班录取标准
职普融通试点班录取最低分数线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划定。(详见附件 5)
(三) 录取批次
各高中录取共分为六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鸡西市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批次为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定校配额生;
第三批次为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统招非配额生、计划外单列和特长生;
第四批次为其他普通高中特长生;
第五批次为其他普通高中普通生;
第六批次为职普融通试点班学生。
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批次进行,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四) 招生范围
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面向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招生,已备案审批的鸡西市第二中学 "珍珠班" 及职业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年普通高中艺体特色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鸡西市第十九中学、鸡西市第四中学被评为 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艺体特色学校招生改革试点校,鸡西市第十九中学排球和足球 (女), 鸡西市第四中学篮球和足球 (男) 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公民同招"、同步招生、属地招生政策。
五、加分项目及分值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指导意见》(黑教基一 (2015) 17号)《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黑应急联发 (2019) 9号)《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先办法的通知》(黑教联 (2012) 22 号)《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 <鸡西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 (试行)>< 鸡西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 (试行)> 的通知》(鸡组通字 (2024) 16 号)等文件规定,2025 年我市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俄罗斯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 10 分录取。
(二)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 10 分录取。
(三) 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警察) 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 10 分录取。
(四)驻我市辖区内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 的标准降分录取。其他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分录取,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六) 见义勇为人员和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10% 的标准降分录取;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5%的标准降分录取。
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叠加。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 (市) 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省、市相关规定制定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试和招生工作。各校要成立考试和招生组织机构,做好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至相关处室、学年组、报考员及班主任。各初中报考员要严格按照初中毕业(升学) 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及时报送、领取、传递各种相关信息;高中学籍管理员也要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 严肃工作纪律
规范各类学校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及高中招生行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 (2020) 19 号),各县 (市)区教育局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匹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以上要求已列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标体系中,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 实施细则 (修订稿) 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黑教规 (2021) 1 号)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违规跨区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社会"中介"组织利用中职学校进行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或以举办各种实验班名义违规分班、违规收费;高中阶段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擅自违规掐尖招生或免试招生。严禁非艺术体育基点校高中招收特长班。各普通高中(含民办) 学校要按照《鸡西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 "五零承诺" 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教规 (2019) 6 号)规定,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做到 "零择校";学校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开展分层次教学的学校,要严格以学生学业基础为依据分班。不开展分层次教学的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学业基础等因素均衡分班,做到"零择班"。
(三) 加大查处力度
各县 (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大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467-2887165;市教育局电话:中学教育科 0467-2887171、2667337,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0467-2887173,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0467-2887183,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 (民办教育管理) 科 0467-2887182。
七、招生工作预警
根据国家、省关于中考改革相关工作最新要求,2026 年中考不再进行全省统一命题。我市自 2026 年起按《鸡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鸡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试行)》《鸡西市高中阶段学生招生改革工作方案 (试行)》三个文件的通知执行。
各县 (市) 教育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初中毕业 (升学) 考试和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报鸡西市教育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1. 鸡西市本级 2025 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 鸡西市 2025 年市本级中考特长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3. 鸡西市第二中学 2025 年 "珍珠班" 招生简章
4.2025 年鸡西市体育特长生贯通式培养试点招生方案
5. 鸡西市 2025 年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6. 鸡西市本级 2025 年高中招生志愿信息表 (样表)
7.2025 年鸡西市第四中学、鸡西市第十九中学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三县 (市) 考生填报)
8.2025 年鸡西市第四中学、鸡西市第十九中学体育特长生报名汇总表 (三县 (市) 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附件 1


附件 2
鸡西市 2025 年市本级中考特长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潜质的优秀人才,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2025年统一组织中考特长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中考特长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为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长考试相关工作。
组长:宋秋颖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孙庆辉 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科长
王兴斌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成员:中学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全体成员,学校特长考试负责人。
二、考试时间
2025 年 7 月 8 日 - 7 月 9 日。
三、考试范围
1. 填报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鸡西市第二中学、鸡西市第四中学、鸡西市第十九中学、鸡西市第六中学特长志愿的市本级应届初中毕业生。
2. 有意向报考鸡西市第四中学的篮球、足球 (男) 和鸡西市第十九中学的排球、足球 (女) 的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考试地点
考试设三个考点:音乐考点 (鸡西实验中学), 美术考点 (鸡西市第一中学), 体育考点 (鸡西市第十九中学)。
五、考试分值及考试要求
(一) 音乐类
每个项目均设 5 名评委,当场亮分。由记录员记录在《成绩记录单》和《考生准考证》上,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
1. 声乐单项
(1) 分值。满分 100 分,其中声乐 80 分,视唱练耳 20 分。
(2) 考试要求。声乐:考生自选中外歌曲一首,自制伴奏带 (必须为 mp3 格式的 U 盘,U 盘中只存考试用曲), 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视唱(10 分): 五线谱 (C 调) 和简谱自选,四二拍 8 小节。练耳 (10 分): 考生要完成模唱单音 (4 个 2 分)、模唱旋律 (4 小节 4 分)和模唱节奏 (4 小节 4 分) 的考试。
2. 器乐单项
(1) 分值。满分 100 分,其中器乐 80 分,视唱练耳 20 分。
(2) 考试要求。器乐: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乐器种类自选,不允许配乐,乐器自带 (钢琴除外), 演奏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视唱 (10 分): 五线谱(C 调) 和简谱自选,四二拍 8 小节。练耳 (10 分): 考生要完成模唱单音 (4 个 2 分)、模唱旋律 (4 小节 4 分) 和模唱节奏 (4 小节4 分) 的考试。
3. 舞蹈专业
(1) 分值。满分 100 分,其中基本功 (大跳、下腰、横叉、竖叉) 30 分,表演 70 分。
(2) 考试要求。基本功不可配乐,表演音乐播放形式不限,可自带播放器,若使用考场提供播放器,要求 U 盘里只存表演曲目。
(二) 体育类
1. 田径专业考试项目。满分 100 分,其中 100 米、800 米、立定跳、掷铅球每项 25 分。
2. 排球专业考试项目。满分 100 分,其中上手传球、接发球垫球、上手发球、一般扣球每项 25 分。
3. 足球专业考试项目。满分 100 分,颠球 10 分、立定跳 30 分、25 米折返跑 30 分、50 米 30 分。
4. 篮球专业考试项目。满分 100 分,其中助跑起跳摸高 20 分、60 秒自投自抢 20 分、变向上篮 25 分、三分投篮 15 分、5V5全场比赛 20 分。
5. 陆地冰球专业考试项目。满分 100 分,其中 25 米折返跑、闭眼单脚平衡、滑行 (直线滑行、S 弯滑行、葫芦滑行)、射门每项 25分。
(三) 美术
1. 分值。满分 100 分,其中静物色彩 50 分,静物素描 50 分。
2. 考试要求。考试时间为静物素描 120 分钟、静物色彩 120分钟。静物色彩分水粉、水彩两种形式,考生任选其一。考试用纸为标准八开画纸,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画笔、画夹、颜料等由考生自备。
(四) 传媒
1. 分值。满分 100 分,字词朗读 20 分,绕口令 20 分,新闻 30 分,散文 30 分。
2. 考试要求。要求声音洪亮、调值准确、基本的新闻散文基调。字词有单音节、双音节、四音节。
(五) 书法
1. 分值。满分 100 分,其中书法临摹 50 分,书法创作 50 分。
2. 考试要求。考试时间为书法临摹 90 分钟,书法创作 90 分钟。考试统一使用 2张四尺斗方宣纸,含草稿纸。毛笔、墨汁、毛毡、水罐、裁纸工具等由考生自备。
六、报名及考试
市本级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填报特长志愿,志愿填报成功后下载特长考试准考证,自行打印,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特长考试。
报考鸡西市第四中学篮球、足球 (男) 和鸡西市第十九中学排球、足球 (女) 的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考生须填写附件 7 (报名表)向初中实际就读学校报名,各初中学校将附件 7 (报名表) 交至属地教育局,由属地教育局汇总并将附件 8 (汇总表)提交鸡西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学生另持身份证和纸质报名表 (附件 7) 参加考试。
七、各校录取办法
(一) 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实验中学
文化课设置最低分数线。鸡西市第一中学 504 分、鸡西实验中学 454分,录取按照术科成绩分不同专业由高到低录取。其中,音乐类鸡西市第一中学和鸡西实验中学采取器乐混合招生,按器乐混合排名的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二) 鸡西市第二中学、鸡西市第四中学、鸡西市第六中学
鸡西市第二中学音美特长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划定,录取成绩按 "文化课成绩 + 术科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体育特长生中考文化课分数线 200 分以上,按 "文化课成绩 + 术科成绩" 计算,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鸡西市第四中学音美特长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划定,录取成绩按 "文化课成绩 + 术科成绩 ×3"计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体育特长生中考文化课分数线 200 分以上,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鸡西市第六中学特长生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划定,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三) 鸡西市第十九中学
1. 音乐类
器乐、声乐、舞蹈:
中考文化课成绩 300 分及以上,中考专业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学生,按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840)×50%+ 中考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合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美术类
中考文化课成绩 300 分及以上,中考专业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学生,按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840)×40%+ 中考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合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体育类
(1) 田径:
①中考文化课成绩 240 分及以上,在中考专业考试中,100 米男生用时 12 秒及以内、女生用时 14 秒 2 及以内,优先录取。
②中考文化课成绩 240 分及以上,在中考专业考试中,800 米男生用时 2 分 12 秒及以内、女生用时 2 分 45 秒及以内,优先录取。
③优先录取未录满,将在中考文化课成绩 280 分及以上,中考专业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学生中按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840)×60%+中考成绩 (含照顾政策分)×40% 合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足球:
①中考文化课成绩 260 分及以上,满足任意一项:50 米 8 秒及以内、立定跳远 2.15 米及以上、颠球 30 个及以上、25 米折返跑 36秒及以内、参加过省赛并获得前 8 名 (含第 8 名) 成绩,优先录取。
②守门员身高达到 1.74 米及以上且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 55分,同时经目测身体协调性、灵活性、反应能力、动作速度基本达到守门员要求,优先录取。
③优先录取未录满,将在中考文化课成绩 280 分及以上学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篮球:
①中考文化课成绩 260 分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的学生,按中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②优先录取未录满,将在文化课成绩 280 分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的学生中,按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840)×60%+ 中考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合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排球:
①报考我校排球专项测试成绩男、女生组前三名者,予以破格录取。
②男生身高 1.9 米及以上且摸高 3.1 米及以上,女生身高 1.8 米及以上且摸高 2.6 米及以上,按摸高高度从高到低录取,男生录取 2名,女生录取 1 名。
③优先录取未录满,将在中考文化课成绩 260 分及以上的学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特长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 招生项目范围及名额
密山市 (41 人)、虎林市 (39 人)、鸡东县 (5 人) 所有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具体如下:
2025 年鸡西市农垦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二) 报名考试方法
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报名参加特长考试的学生,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学校自行确定。
(三) 录取原则
1. 艺体生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市教育局划定的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
2. 个别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可根据学校实际办学需要,把未完成的计划指数横调到其它未录满专业,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附件 3
鸡西市第二中学 2025 年 "珍珠班" 招生简章
一、背景简介
珍珠班,源自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创立的 "捡回珍珠计划",该计划旨在全国各省的重点高中设立珍珠班,帮助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机会。此计划由台湾知名人士王建煊创办的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资助。从2004 年成立截至 2025 年 1 月,新华教育基金会已在全国 25 个省、市、区的 235 所合作校中开办了 2000 余个珍珠班,帮助了 96295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高中学生。
经我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教育局推荐,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教育厅同意,经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考核批准,鸡西市第二中学于 2014年秋正式成为黑龙江省唯一设立珍珠班的学校。现已成功招收 11 届珍珠生。
二、资助政策
(一) 新华爱基会
1. 高中三年,每位珍珠生将获得生活补助款 7500 元,按照每年 2500 元,分十个月发放,每月 250 元。
2. 有特别困难的珍珠生,可以针对性申请 "新华爱基会专项资助", 在 250 元 / 月的基础上,再额外补助 250 元 / 月,共每月 500元。
3. 新华爱基会为每位珍珠生提供珍珠服一件,珍珠卡一张。
4. 高中珍珠生有机会参加由新华爱基会主办,学校承办的 "高中珍珠夏令营", 夏令营将提供丰富多彩的课程。
5. 珍珠生步入大学后,可加入大学所在地 "珍珠之家服务委员会", 参加各种活动并有机会参加由新华爱基会主办的 "大学珍珠生冬夏令营"。
(二) 学校
1. 免除珍珠生三年的学费与住宿费。
2. 为珍珠班提供最优质的师资条件,每学期开展珍珠生品格教育活动。
3. 学校开设珍珠社团,由学生组织开展兴趣活动。
4. 组织珍珠班教师团队为学生提供悉心关怀与辅导。
三、珍珠班招生
(一) 招生对象:鸡西市 (含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 2025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 招生人数:30 人
(三) 报名条件:
1. 学生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
2. 四特精神:特别能吃苦,特别求上进,特别乐助人,特别懂感恩。
3. 成绩优秀:根据报名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以考生当地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参考,录取后能积极配合珍珠班相关活动。
家境相对困难条件
选拔标准 (以下标准,是按优先次序排列的) 以 "家境相对困难" 为前提,成绩相近者,以经济更需要者优先。
①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弃婴;
②父母一方逝世或残疾或重病,另一方无固定职业;
③父母双全或一方残疾或一方身患重病,且是零就业家庭;
④经政府核定为低保户或易返贫家庭;
⑤初中的学费及生活费大多靠他人资助者;
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
⑦其他特殊情况;
⑧以上条件相同者,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录取;
⑨家庭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
(四) 申请程序:符合上述家庭贫困标准且成绩优秀的考生,中考结束后可自愿报名,向鸡西市第二中学招生办负责人领取《珍珠生申请表》,填写后提交。由学校进行入户家访核实家庭状况。
(五) 录取标准:"双特"(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 的学生,选拔标准以 "家境情况" 为第一考量;成绩相近者,以家庭更贫困者优先,额满为止。
联系人:闫军 13836503250
任鸿娇 13904678556
校长热线:2410288
2410699
新华爱基会官方网站:http://www.xhef.org/
新华爱基会官方微信:xhaxef
招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 4
2025 年鸡西市体育特长生贯通式培养试点招生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强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持续发展,加强特殊体育人才储备与培养;构建科学化、系统化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我市积极探索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决定开展体育人才贯通式培养试点招生工作。
一、试点学校
鸡西实验中学
二、招生对象
鸡西实验中学初中部应届毕业生 (含东校区)。
三、招生项目
篮球、排球。
四、招生计划与标准
(一) 篮球
1. 招生计划:招收女生 8 人。
2. 文化课标准: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354 分。
3. 招生要求:净身高≥165cm, 需提供健康证明。
4. 考试内容及分值 (总分 100 分)
一分钟罚篮线外自投自抢投篮:30 分;半场 V 字往返跑篮:30 分;助跑摸高:10 分;半场 3v3 实战:30 分。
5. 录取规则: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即止。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身高、助跑摸高排名录取。
(二) 排球
1. 招生计划:共招 10 人,男生非自由人 6 人,女生非自由人 3 人,女生自由人 1 人。若女生自由人未招满,名额转至女生非自由人。
2. 文化课标准: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354 分。
3. 招生要求
(1) 男生非自由人:身高≥180cm; 若不足 180cm, 助跑摸高需≥310cm。同等条件下,身高≥185cm 者优先录取。
(2) 女生非自由人:身高≥168cm; 若不足 168cm, 助跑摸高需≥270cm。同等条件下,身高≥172cm 者优先录取。
(3) 女生自由人:身高≥165cm, 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立定跳远≥210cm,"半米字" 移动≤17 秒,30 米跑≤5.2秒。若未招满,名额转至女生非自由人。
(4) 通用要求:身体健康,需提供健康证明。
4. 考试内容及分值 (总分 100 分)
(1) 男生 / 女生非自由人:助跑摸高 60 分、传球 10 分、扣球 10 分、发球 10 分、垫球 10 分。
(2) 女生自由人:传球 10 分、接发球垫球 10 分、半米字移动 40 分、立定跳远 20 分、30 米跑 20 分。
5. 录取规则: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即止。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身高、助跑摸高排名录取。
五、报名与考试安排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鸡西实验中学特长办提出申请,并按学校后续通知要求,准备考试相关材料、熟悉考试流程与规则,按时参加考试。
联系人:王永先 13054325060
注:本方案实施有效期限定为 2025 年度,后续将依据实际情况动态评估并适时调整优化。
附件 5
鸡西市 2025 年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执行《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 "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创新高中阶段育人方式,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融合发展,2025年继续开展职普融通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汪海军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栾伟忠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秋颖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张永坤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孙庆辉 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科长
韩文 鸡西市职教中心校长
吴文君 鸡西市第二中学校长
张岳 鸡西市第四中学校长
二、工作目标
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增强学生职业素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形成多元化教育模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升学与就业选择。
三、重点任务
(一) 招生政策。鸡西市教育局统筹制定职普融通高中班招生计划,2025 年计划招生 100人,依据学生志愿与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职普融通高中班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市本级高中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试点学校为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鸡西市第二中学和鸡西市第四中学,2所试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各 50 人。
(二) 报名录取。试点工作采取自主报名、按分录取和最后批次录取、服从调剂的报名录取方式。试点校在职普融通高中班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中招办公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为准) 之上,依据报名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录取 50人,录满为止。凡报名者,即视为学生及家长同意接受试点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由家长签署一次性协议。该协议代表学生从录取到职普转换、学籍变更等流程的家长的最终意见。
(三)学生管理。职普融通高中班学生高一学年在试点普通高中就读,由试点普通高中管理。高二和高三学年依据职普转换结果,留在普通高中的学生,由试点普通高中管理;转换到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由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学费在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缴纳;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的学生,可享受中职学校相应资助政策。
(四) 学籍管理。职普融通高中班学生入学均注册普通高中学籍。高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进行职普转换。转换标准依据学生所在试点校高一学年 2个学期期中、期末共四次考试成绩进行折算,期中成绩各占 20%, 期末成绩各占 30%。折算后成绩排名在前 40%的学生依申请在试点普通高中继续就读,其他学生依申请转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转换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职普融通高中班学生的学籍在职普转换前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异动。如遇特殊情况,只能向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异动。
(五)课程管理。职普融通高中班高一学年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职普转换后高二和高三学年,留在普通高中的学生,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转换到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执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方案,学生可在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4 月): 修订工作方案。依据《黑龙江省推进职普融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黑教发 (2024) 33 号),完善全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5 月):准备职普转换。试点普通高中学校向主管部门提交职普融通高中班学生转换申请,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制定分段培养方案,相关科室对上报的申请及方案进行审核指导,为学籍转换、分段培养奠定基础。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政策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 (6-8 月): 开展招生录取。严肃做好招生与录取工作,稳步实施试点班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鸡西市教育局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推进工作进行总体协调指导,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对相关业务科室和试点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二)建立协调机制。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建设工作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中学教育科牵头,负责整体方案设计、学籍转换,学期考试成绩公示监督和备案等工作。
(三)强化招生宣传。统筹做好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将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纳入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方案,通过召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会议等方式,宣传解读职普融通育人模式,让广大师生、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职普融通育人优势和利好政策。
(四)及时跟踪问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对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工作全面过程管理,定期跟踪问效,及时科学指导,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确保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稳步实施、健康发展。
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教育局可结合实际,参照省、市实施方案,推进县域职普融通高中班试点工作,并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鸡西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 6
鸡西市本级 2025 年高中招生志愿信息表 (样表)

附件 7-1
鸡西市第四中学 2025 年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三县 (市) 考生填报)

附件 7-2

附件 8-1

附件 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