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各盟市、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要求,于6月6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区、本系列(专业)、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评审时间进度安排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原则上不跨年度开展职称评审。
2.各盟市“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时间进度安排执行。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