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高考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含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录取规则)。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对已投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登录系统,查看模拟投档情况
各招生院校须在本批次模拟投档后正式投档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查看本校模拟投档情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沟通联系,完成生源确认和计划调整等工作。若有计划调整,则使用教育部来源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2.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批次模拟投档后正式投档前,各招生院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并通过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或审核未通过的院校,投档比例默认为1:1。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3.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高校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除本科提前批A段,其他批(段)次第一次填报志愿原则上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4.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
相关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与预退档结果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院校注明详尽、具体的理由,出现退档不合理的情形应与招生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经复议后如高校仍坚持退档,由高校负责处理由此引发的遗留问题。
5.高考体检结果的应用
考生高考体检表内容作为是否符合高校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的依据;军事、军事(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高校(专业)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其结论作为录取的依据;除此之外的其他体检结果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