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依据和原则。
1.根据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考生的志愿和中考分数进行择优录取。
2.直分名额按考生报考学校所在批次的第一志愿录取。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录取顺序。
先以每个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对直分名额依据中考政策进行录取。完成直分指标录取后,再对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内招生名额进行划线录取。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要求,从我市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除因户籍转移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外,享受直分名额的考生,应是符合我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在中考报名的初中学校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