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深圳市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3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25〕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光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招生宣传(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区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宣传资料,公开发布积分入学办法、学区划分方案、学校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
2.网上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6月12日(星期四)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6月13日(星期五)下午5:30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首次登录报名需进行注册。注册方式有两种,一是输入监护人手机号,设定密码进行注册;二是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注册好后可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附件3)。
3.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13日至6月19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14日至6月19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4.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6月20日至7月14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5.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截至7月18日)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18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6.学位安排及录取
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