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来源:https://www.eeafj.cn/gkptgkgsgg/20250507/13933.html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
物理、历史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5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每科计算等级转换的考生人数即转换基数,具体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数,不含因违纪作弊被取消该科成绩的考生。
注: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来源:https://jyt.fujian.gov.cn/xxgk/zywj/201904/t20190423_4855791.htm
政策性加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非固定加分”),仅面向福建省属高校(不含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投档时计入总成绩使用,不用于艺术、体育类综合分相同时的同分排序。
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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