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初中外地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1.有房产
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①在本市小学就读的,凭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②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凭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于6月24日前到房产所在镇(街道)教育中心报名。
2.有学籍
不属于上述“有户籍”或“有房产”对象,但具有我市小学正式学籍且全国电子学籍档案完整,并在我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①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户口簿》;
②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③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重点提示
已报名我市民办学校派位的非晋江学籍小学毕业生仍需前往户籍或房产所在镇(街道)教育中心登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