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永康市义务教育学校ABCDE类招生对象是(小学+初中)
一、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A类招生对象?
答:A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区施教区域的施教对象(除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具体条件如下:
(1)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城区(是指下园、西津桥、南苑、丽丰、金胜、平安、卫星、园丁、山川坛、许码头、望春、西门、西山、四方、飞凤、紫微、五金城、金山、东苑、高镇、北苑、西苑、南都等23个居委会)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
A1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家庭房产三者一致,且在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外)祖父母户籍、(外)祖父母房产四者一致,且在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类对象先按A1→A2的顺序录取,同类别中再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2)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原施教区域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
温馨提醒:已属A类的对象不得报公办学校其他类别。
二、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B类招生对象?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时间地点如何?应该携带哪些相关材料?
B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安置的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关于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事项的通知》中1-5类人才)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联合审核。
B类对象请在6月20日前由相关单位向市教育局教育科上交汇总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招生学校入学。
B类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详见附件),各主管部门要对B类报名对象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名单上报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且名额不再增补。
三、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C类招生对象?
答:C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永康市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本人持有2023年8月31日(含)前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D类招生对象?
答:D类对象是指城区范围内的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即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E类招生对象?
答:E类生是否设置,视当年城区学位情况而定。2025年E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父(母)或本人持有2024年8月31日(含)前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且意向报名城区指定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永康非城区户籍和外地户籍均可。
E类对象不划学区,根据城区学校的学位情况,指定当年可报名的学校。2025年指定小学为高镇小学、金马小学,初中为明珠学校、紫微中学。按取得有效房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六、今年新出台的人才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如何报名?
答:根据《关于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5类人才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城区公办学校就读。6-8类人才子女按照“积分优先”原则,可报名城区指定学校(小学:高镇小学、金马小学;初中:明珠学校、紫微中学)。选择此类报名的新生视为主动放弃原各自类别的报名机会,录取结果不能更改。报名路径为: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入口→小学/初中新生报名→公办学校报名→城区直属学校→人才积分(6-8类)入口。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579-89285990(人社局)。
七、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按照什么顺序录取?
答:城区公办学校按A1类→A2类→B类→C类→D类→人才(6-8类)→E类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明珠学校、紫微中学、金都小学前进校区录取顺序详见问题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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