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安义龙舟文化嘉年华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5年5月30日至6月1日,安义县将举办安义门窗杯·2025龙舟文化嘉年华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空域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种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确保活动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自2025年5月30日17时至22时,5月31日7时至14时。
二、禁飞管制区域。在安义大桥至彩虹桥范围区域内设立临时禁飞区(禁飞区范围为东起彩虹桥,西至安义大桥,北起沿河东路,南至滨河大道的合围区域)。
三、禁飞类型。禁飞管制期间,除比赛组委会同意且经公安机关审批通过的媒体活动、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工作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飞行;禁止放风筝、孔明灯、空飘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四、严格履行报备手续。经比赛组委会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五、依法严肃追责。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等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规飞行所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