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原则
幼儿园适龄儿童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在未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有富余活动室的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可招收2-3岁托班幼儿。
(二)就近免试原则
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儿童招生,无幼儿园覆盖的社区统筹纳入邻近社区招生。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在第一轮招生结束后,面向全区扩大招生。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四)统筹兼顾原则
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贯彻落实就近入园政策。
附件下载
附件1:龙华区2025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单享学区招生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龙华区2025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共享学区招生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3: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4: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docx
附件5:龙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6: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问题答疑.docx
附件7: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8: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二维码.png
附件9:龙华区民办幼儿园报名二维码.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