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惠安县小升初公办初中招生报名指南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28 16:06:23 浏览28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2025年泉州惠安县公办初中招生

  1.全县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方式。全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均免试升入初中。

  2.惠安一中、高级中学、惠安三中、嘉惠中学、螺城中学、科山中学等6所中学招收螺城镇的小学毕业生,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同时,上述6所学校划出一定的招生计划数面向螺阳镇小学毕业生招生,采用填报志愿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附件2)。

  3.农村公办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按照县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片区入学范围和招生指导计划数(附件1),依据户籍属地,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招生办法。在非户籍地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特别是在各镇中心小学(含分校区)就读的,原则上回到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就读。农村各镇中心小学应在6月15日前为所在镇中学及镇人民政府提供其招生片区小学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农村公办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非本校招生片区的学生,对因特殊情况需跨片区进行就读的学生,应由家长填写《惠安县2025年初中招生跨片区入学协议书》(附件3),经双方学校同意,由接收学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入学手续不完整的学生。

  4.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的惠安户籍学生,要求回惠安县就读初中的:

  ①其中属螺城户籍要求回县城公办初中校就读的,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5年5月28日(含当日),并于6月9日至10日持相关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和《小学毕业生回惠安县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12)到县教育局初幼教股(1601室)报名、填报志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后,根据派位结果到相应中学就读。

  ②未参加县城6所公办初中校电脑派位的螺城镇户籍学生,须填写《惠安县2025年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中学申请表》(附件4),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③属螺城镇以外的惠安户籍并要求回惠安县公办初中校就读的学生,需持相关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报名,由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安排入学。

  5.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根据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情况的照顾对象,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0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审批。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须提供县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确认的证明等有效证件);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须出具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确认的证明);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提供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确认的证明);

  (4)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5〕9号)执行;

  (5)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由县教育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6)在泉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县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由县教育局结合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有剩余学位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7)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县就读初中的,依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8)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适龄子女、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9)其他根据省、市及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

  点击查看:2025年惠安县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