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惠安小升初报名条件
一、公办初中报名条件
1.全县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方式。全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均免试升入初中。
2.惠安一中、高级中学、惠安三中、嘉惠中学、螺城中学、科山中学等6所中学招收螺城镇的小学毕业生,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同时,上述6所学校划出一定的招生计划数面向螺阳镇小学毕业生招生,采用填报志愿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
3.农村公办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按照县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片区入学范围和招生指导计划数(附件1),依据户籍属地,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招生办法。在非户籍地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特别是在各镇中心小学(含分校区)就读的,原则上回到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就读。农村公办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非本校招生片区的学生,对因特殊情况需跨片区进行就读的学生,应由家长填写《惠安县2025年初中招生跨片区入学协议书》(附件3),经双方学校同意,由接收学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入学手续不完整的学生。
4.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的惠安户籍学生,要求回惠安县就读初中的:
①其中属螺城户籍要求回县城公办初中校就读的,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5年5月28日(含当日),并于6月9日至10日持相关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和《小学毕业生回惠安县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12)到县教育局初幼教股(1601室)报名、填报志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后,根据派位结果到相应中学就读。
②未参加县城6所公办初中校电脑派位的螺城镇户籍学生,须填写《惠安县2025年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中学申请表》(附件4),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③属螺城镇以外的惠安户籍并要求回惠安县公办初中校就读的学生,需持相关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报名,由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
1、在螺城镇、螺阳镇小学就读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县城6所公办初中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2、小学未在本县就读,居住证在螺城镇,要求就读螺城镇公办初中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携带“两证一簿”(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惠安县2025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附件8),由县教育局根据全县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邻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3、小学未在本县就读,居住证在螺城镇以外的其他镇,要求就读初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携带“两证一簿”(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各初中校的报名时间安排,直接向居住证所在地对口中学提出申请,如学位不足,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邻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二、民办初中报名条件
1.具有我县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我县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2.在外县(县、区)就读的具有我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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