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泉州丰泽区小学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入学办法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26 10:52:28 浏览1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2025泉州丰泽区小学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入学办法

  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定优待照顾对象范围,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优待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的统筹工作。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部、全国双拥办有关文件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所等38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规〔2024〕1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军人子女在本区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在区范围内就近就便安排学校接收。此类对象需以单位统一申请,经相关部门确认后,送区教育局审核,申请时间6月24日-6月28日。

  2.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入学照顾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办〔2025〕9号)等文件精神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信息平台申请;“涌泉”人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6日-6月28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网上申报。

  3.民办小学除上述优待照顾对象外,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小学部)教职工子女(应提供学校董事会研究会议纪要和教职工与小学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以及2024年12月底前在所在学校缴纳社保等有效证明材料)。此类对象由学校统一提供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区教育局审核,申请时间为6月17日-6月21日。

  点击查看:2025泉州丰泽区幼升小划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