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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泉州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条件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23 16:20:14 浏览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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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泉州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

  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有关优待照顾对象。

  4.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海丝泉州·人才港湾”服务系统上申请。

  5.在鲤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其适龄子女有入学需求,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填写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的佐证材料向区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公办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

  公办幼儿园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公办幼儿园在完成上述两部分招生对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由各园通过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补录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部分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在鲤城区的“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入读。(其中,老城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三一致”适龄幼儿可向老城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江南新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三一致”适龄幼儿可向江南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每位幼儿仅可申报一所公办园,已被公办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补录。)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在对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入读。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鲤城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适龄随迁子女。

  (三)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3岁托育服务

  公办、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可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如具备条件可申请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点击查看:泉州鲤城区公办幼儿园片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