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小学报名和录取办法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23 11:33:35 浏览14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2025年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小学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招生范围

  户籍、房产或暂住地在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的适龄儿童,户籍、房产在古林镇、高桥镇并属于宁波市爱菊艺术学校和储能学校丽园校区两所学校服务区的适龄儿童除外。

  (二)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并申请就读镇(乡)、石碶街道小学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进行入学报名。

  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后,搜索“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主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户籍在本区内的只能选择户房一致的房产,并以此作为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之一。各小学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三)志愿填报

  参照中心城区小学。

  (四)公民办小学录取基本流程

  第一阶段:公民办小学同步录取

  民办小学录取:

  参照中心城区小学录取办法。

  公办小学录取:

  参照中心城区小学录取办法,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各服务点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公办小学继续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

  (1)区域内有户籍或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各小学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镇(乡)、石碶街道小学须严格按下列顺序对区域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分批有序进行招生:

  ①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②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③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以上①②③类适龄儿童,当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小学招收学额时,安排学区小学就读;当报名数超过对口小学学额时,同批次招生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各服务点统筹安排入学。

  (2)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向户籍所在地区招生考试中心各服务点报名,由服务点统筹安排入学。

  (3)根据上级及本区有关政策要求,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4)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本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不再视作本学区学生,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各服务点统筹安排入学。

  (5)入学前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与现户籍对口小学发生变化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各服务点统筹安排入学。

  (6)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当房产对口小学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到房产对口小学就读;超过对口小学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7)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不再视作本学区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入学条件和入学程序参照中心城区小学,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各服务点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