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 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 儿。
“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 (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 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3月1日前。
(具体招生服务片区及招生计划数详见附件1)
2.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 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幼儿园在完成上述两部分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 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3.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 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现场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幼儿园自定,报区教育 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办园条件、师资力 量和办园质量的情况,核定招生计划数。各民办幼儿园在自主招生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并公示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 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 照)的随迁子女。
2.区教育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各民办幼儿园办园性质、等级、办园规模、收费标准、师资力量等信息,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具 体详见附件2: 《2025-2026学年度洛江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 示》)。
(三)试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为群众 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二)民办幼儿园按以下时间和程序招。
2025年秋季,我区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同时,也试 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各幼儿园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并开始接受家长线下咨询登记,对自愿 申请入读的家长要求在7月9日-12日,按教育入学“一件事”操作指南及视频指导,组织家长填写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网上报 名,通过幼儿园初审,区教育局复审、录取等程序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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