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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台州玉环招生规范和要求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22 14:02:13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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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台州玉环招生规范和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01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按照《玉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玉教基〔2024〕28号)要求,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02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验初级中学整体搬迁至玉城街道玉兴东路91号(即现实验高级中学校址)办学。同时在玉环市玉城街道北城村新建校址,设立实验初级中学乌岩校区,实施“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详见附件1)。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验小学整体搬迁至玉城街道瑶东路8号(现实验初级中学校址)办学。天河路小学整体并入实验小学,其学区归属实验小学。同时,在干江中心小学新校址设立实验小学滨港校区,实施“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详见附件2)。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继续面向玉环市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招生。上述三所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学校)执行超额摇号录取入学。普青小学改制为普青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办学,2025年秋季开始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玉山书院(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以下简称审批地)内招生。在审批地招不足的,经市教育局报台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台州市启动补招程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

  (2)招生对象

  2025 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9月 1 日-2019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6 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玉环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①户籍类:指户籍在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③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审批地持有居住证或有缴纳社保的,且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玉环市的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其父母或监护人须在玉环缴纳社保满1年(截至2025年8月31日),可以参加玉环市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未满一年的,不得参加。

  ⑤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等。

  (3)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土地征用村居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原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上述招生对象人数列入招生计划总数,学校应事先做好审核公示工作。

  0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编制,下达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发文公布。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更改,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04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工作

  公办学校录取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依据学校学区划定和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等因素,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入学门槛。户籍生招收完毕后,若有空余学额,用于招收统筹生(政策优待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和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统筹生安排原则上要在有积分值的基础上严格把关、控制人数。学区内公办学校户籍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调剂。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入学资格等要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玉城街道城区、楚门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玉环市人民政府有关学区划分和招生入学文件相关内容,本着遵循“户籍为主,房产为辅,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户籍迁入时间、房产拥有情况等要素进行批次招生,按《玉环市教育局关于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批次招生工作的通知》(玉教〔2023〕43号)(详见附件3)执行。户籍在城北片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城北学校招生范围。对原属环山小学、楚门中心小学的一年级新生,在招生当年可根据居住位置和就学方便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统筹至全市区域内有空余学额的其他校区或学校。楚门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起,严格实施批次招生(详见附件4)。

  其他乡镇(街道)和玉环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参照玉城街道学校招生办法,结合辖区学校情况,研究制订本辖区内学校批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保规范有序地完成招生工作。同时将本辖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依据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报名入学。鸡山籍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根据家长的居住地(固定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在有能力接收学区外学生的学校就读。

  凡符合入学年龄的,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玉环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由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积分值,实行积分入学。市教育局根据公布的学额数、填报志愿和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采取批次平行志愿,可填报本乡镇(街道)、外乡镇(街道)公办随迁子女学校,按照区域优先,积分高低排名,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录取采用电脑操作,公开录取,即时公布、即时查询。如遇到相同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申请人家庭在玉环有自购产权住房、居住登记时间、社会保险积分、基础积分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可以向暂未办理积分对象招生,根据新生报名志愿、就近原则、学校容量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05严格就近免试入学

  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提前摸底、预约等任何方式争抢生源。任何学校不得对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其入学报名。玉环市少体校按现行方式招生,招生方案须由市教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核准后方可实施。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可招收足球特长生,纳入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招生方案须由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06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07严格管理学生学籍

  招生工作完成后,各校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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