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县域统一管理,与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二)录取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苍南中学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2A3B的考生和往届生。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学生:未在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中报名的;未参加温州市中考的;中考成绩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 5B 的。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 A 等。
(三)招生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分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特殊类别招生等方式。
1.统一招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温州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成绩达到报考学校最低录取线,若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依次比较录取: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科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社会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2.统筹招生。对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总体供给、办学结构和招生管理等实际情况统筹调配高中学位资源,安排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实施跨区域统筹招生。
3.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招收分配生,录取办法详见《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2025年公办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教基〔2025〕39号)。
4.特殊类别招生。在学校申报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传统和优势项目,确定部分普通高中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长生、特色生等特殊类别招生。
——特长生招生。苍南中学、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招收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国家级比赛项目,可不超过10人)。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特长生在第一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见《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苍教基〔2025〕37号)。
——特色生招生。结合普通高中分类办学改革,选择个别学术高中建设学校或体育、艺术类等特色高中建设学校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色生招生,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特色生招生和特长生招生总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
(四)录取顺序。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导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未纳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特色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并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和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均需填报志愿。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并锁定。
考生填报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 3 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逾期不予补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温州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将予以统一锁定,考生志愿不得更改。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分两个段次:
第一段:
苍南中学分配生。
苍南中学,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和金乡高级中学全县班,嘉禾中学、树人中学、求知中学、金乡卫城中学、星汇高中公费生,嘉禾中学自费生,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单列的少数民族学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限我县户籍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并于2027年起取消)。
第一段均面向本县全域招生。苍南中学分配生在统招生录取之前录取。
第二段:
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分配生。
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普通班,求知中学、金乡卫城中学、树人中学、星汇高中自费生。
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招收本校施教区户籍的考生(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施教区见附件1)、面向本校施教区外的限额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分配生。本县户籍考生若跨施教区填报面向施教区的招生志愿,或县外户籍考生填报面向施教区的招生志愿,均属无效志愿,第二段一律不予录取。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普通班面向灵溪镇(含浦亭片、凤池片、观美片)、藻溪镇户籍考生招生,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三禾普通班面向桥墩、矾山、马站片区及浦亭片、凤池片、观美片户籍考生招生。在县民族中学就读的非灵溪镇、藻溪镇户籍的我县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可填报灵溪中学和灵溪第二高级中学普通班。

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分别指定限额向本校施教区外户籍考生招生。苍南县户籍(除招生学校施教区户籍外)考生,符合我县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条件的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和在我县报考的温州市非本县户籍考生,均可填报。
民办普通高中均面向我县全域招生。
第二段录取顺序为:先进行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分配生的录取,再进行统一招生的录取。
每位考生在第一段除分配生志愿外可选填1—10个志愿,在第二段除分配生志愿外可选填1—10个志愿。
第三批次为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统筹招生。在第 一、二批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 请批准,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 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市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省内市外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按规定实施跨市域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及招生细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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