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一方居住证(居住证在哪个区,就报名哪个区,不能跨区)
2、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3、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
备注:具体材料还是要以当年各地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高层次人才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照顾,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线上填报信息申请,现场核验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及监护人户籍信息;②证书、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分2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我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2017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符合以上招生对象条件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和户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其父母在丰泽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