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年龄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一)本县户籍学生入学
1. 城区户籍的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具体办法为:
(1)2025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对口”原则的在其户口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
(2)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31日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
2. 农村地区的新生入学以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在户籍对口学校就读。
报名材料:
1.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 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农村地区新生不需提供)。
(二)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由县教委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校容量按相对就近原则,到指定就读。其他地区随迁子女入学由当地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初中学校解决。
随迁子女信息采集须在线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以下材料之一:①当年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②2025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免税)证明;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当年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凭证;④居住证、暂住证或其他能证明是随迁子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