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时间有什么规定吗?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分娩结束或妊娠终止之日起1年内为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超过时限后按《关于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若干问题的复函》执行。
太原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是要连续缴满9个月以上才能享受津贴待遇吗?
是的。在本统筹区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未按时给新参或续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从实际参保经办之月开始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未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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