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清溪镇台湾籍学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指南
一、受理对象
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依法委托的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在我镇工作、投资或居住,持有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义务教育阶段台湾籍学生。
二、申请方法
(一)起始年级除了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还须线下向教育管理中心提交纸质资料,网上报名方法见“清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非起始年级向教育管理中心线下提交申请资料。
三、线下提交资料安排
(一)提交时间:5月20日(周二)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提交地点:清溪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一楼(进门右转办公室)。
四、提交资料
申请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核验原件、收一份复印件,包括:
(一)《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原件(附件)。
(二)学生及监护人有效的台湾籍身份证明(如户籍证明、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三)台湾籍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投资的相关证明(如社保清单、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或有关居住证明(如监护人自有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四)续学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五)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须依法委托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以下统称委托监护人)的,除提供上述(一)至(三)资料外,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订的委托监管协议文本、委托监护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自有住宅不动产证、居住证等。
五、录取原则
(一)优待政策群体将根据我镇公办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当公办学位申请人数多于学位供给数时,优先安排清溪户籍生入读。对于无法安排公办学位的优待政策群体,通过镇政府在镇内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含购买民办学位或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二)录取结果:优待政策群体入学由清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审核讨论并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安排,7月3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六、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优待政策群体民办学位补贴办法参照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执行。已获得优待政策民办学位补贴的按2021年清溪镇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起新获得优待政策民办学位补贴的按2024年清溪镇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即设最高封顶数,封顶数为:小学6000元/生/学年,初中7200元/生/学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七、其他说明
台湾学生监护人在为其子女办理入学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造成无法办理学籍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其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7738904。
附件: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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