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梁山第二批公租房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 5月19日 至2025年 6月6日(法定工作日)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县城区范围内;
(二)主申请人持有县城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三)主申请人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周年以上;
(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城区无私有房产;
(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六)主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含税)的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