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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京鼓楼区幼升小招生规定(公办+民办)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17 08:07:09 浏览2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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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办小学招生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区小学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须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所在地。同一套住房原则上六年内只能在施教区小学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同胞兄弟姐妹除外)。

  (1)施教区内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①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非南京市户籍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适龄儿童由一方(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该法定监护人)直接抚养,且户口随直接抚养一方在施教区落户并常住的;

  ③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过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特殊情况:

  ①拆迁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处理:

  拆迁家庭未安置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拆迁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入学;

  已安置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入学;

  所安置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②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不参加热点公办小学的电脑派位: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或入学等相关手续的。

  户籍审核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等。

  本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报名登记。

  服务平台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及其它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施教区对应小学线下咨询,具体时间见附件。

  2.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0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3.特殊儿童入学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0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普通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具有本区合法稳定住所、本市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本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 5 月 31 日);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 5 月 31 日);

  ④预防接种证明材料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供。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12日至6月13日在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报名登记。有特殊情况的,可同时至监护人本区居住证地址对应的小学进行咨询,具体时间见附件。

  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5〕10号)文件精神,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民办小学的招生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小学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小学应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