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洲区
①6月3日-9日公示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6月10日“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生第一批拟录取结果(此批次为能按本学区学校安置的香洲户籍生)。【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二、金湾区
①6月13日至6月19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6月24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三、斗门区
①6月13日公示符合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6月20日,公布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四、高新区
6月18日-6月24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6月26日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五、横琴新区
①7月11日-7月15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②8月1日-8月5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二批录取名单。【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
拓展材料
各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本)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456号)要求,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服务。按照国家关于惠港、惠澳政策要求,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要求,核准政策性照顾生,及时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将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员子女在转学插班时一并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