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中“头雁教师”推荐条件
随着教育部正式发布《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600个“头雁”岗位即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推荐。江西省此次获批24个推荐名额,面向全省各县中选拔一批优秀一线教师,担当“头雁”重任。那么,哪些人可以申报?要满足哪些条件?本篇为您逐条梳理。
一、实施范围明确:县中教师为主体
本次“头雁教师”岗位主要面向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即常说的“县中”。教育部明确:
• 任教学校必须为县级普通高中;
• 教师需为编制内或正式任教的人员;
• 校正职领导(如校长、书记)不在推荐范围内。
如个别省份确无县中,也可从相对偏远的城区普通高中遴选教师参与推荐,但必须说明情况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政治素质过硬是首位要求
政策强调,被推荐人选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践行教育家精神。需满足:
•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 理解和践行“两个确立”、“两个维护”;
• 师德师风良好,无不良从教记录;
• 具备教育理想和职业信仰。
换言之,这是一份不仅要“会教”,更要“品德高、责任强”的岗位。
三、业务能力突出、育人成果显著
“头雁”教师不仅要教得好,还要能带队伍、做教研,有组织力、有改革创新意识。需具备以下条件:
•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
• 专业知识体系扎实,教学成绩稳定;
• 在“双新”改革、拔尖人才培养、AI教学应用等领域有实践探索;
• 能独立组织教学研讨、带教年轻教师、指导项目团队等。
四、职称及荣誉有一定门槛
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中学高级教师。若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荣誉方面,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研、教学类奖项;
• 曾作为主持人承担地市级以上教改课题;
• 在县域内具有显著教学影响力者。
五、年龄及身体条件需符合要求
“头雁教师”需长期在一线工作,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 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及以下;
• 特别优秀者(具备突出教研成果或教学影响力)可放宽至55岁;
• 任职期间需保持正常教学任务,不能“脱岗”或“挂名”;
• 任职学校需支持其正常履职,提供必要的教学、研究条件。
六、校领导比例不得超过3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岗位对学校管理岗位的限制非常明确:
• 校长、书记等正职不可推荐;
• 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如参与推荐,在本省推荐总人数中不得超过30%;
• 申报时需明确个人主要工作内容为“教育教学、教研组织”,不能以“行政协调”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