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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2025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15 09:35:23 浏览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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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须知!

  一、学位供给

  江宁户籍幼儿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小班均有学位保障。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小班均有公办学位保障。

  二、小班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小班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5年5月15日起,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2025年5月15日~18日,幼儿监护人在《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录入幼儿基本信息,清晰有效上传所需材料,网上选报第一意向幼儿园(必填)和第二意向幼儿园(选填)。

  2025年5月19日~20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幼儿报名信息及材料。

  2025年5月21日,幼儿园网上录取。

  2025年5月22日~23日,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区级统筹安排。

  2025年5月24日~25日,监护人在《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查询结果。

  2025年5月26日~5月29日,错过前期报名时间的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四、小班报名登记方式及相关操作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监护人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www.jnjy.net.cn)或者“我的江宁”APP,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上传必填项相关材料原件照片。信息登记完成后需自主完成核对,并确认无误。

  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网络选报第一意向(必填)和第二意向幼儿园(选填)。

  如果监护人无法进行网络操作,可带上所需证件的原件到居住地附近的任一幼儿园,寻求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将基本信息录入区级招生系统。

  五、小班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根据网络操作流程提示提供材料,并拍照上传。原则上需提前准备好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和幼儿证件照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江宁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幼儿园月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为准,缴费前请查看幼儿园公示的收费备案登记表。

  幼儿园收取费用时间为8月10日以后,通过“我的江宁”APP教育缴费窗口进行统一缴费。

  七、小班幼儿入园减免与补助政策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小班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与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具体参照《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引发<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财2021)》,符合条件的幼儿需在入园后一个月内主动向园方提出申请。

  八、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1.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3.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4.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九、未录取幼儿实行区域统筹安排

  如果入小班的幼儿监护人已在《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完整登记幼儿信息,并成功录入系统,同时选择愿意接受区级统筹安排,但未能通过幼儿园审核的幼儿,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街道、园区,根据周边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区级统筹安排,保障幼儿均有学位。

  十、未能及时进行网络报名的幼儿补充报名

  若监护人错过前期报名时间,未能按程序参与小班幼儿园招生,则在5月26日~29日,进入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小班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络补充报名;若错过补充报名时间,则通过各园招生电话咨询,按照双向自主选择原则,自行线下报名入园。

  十一、托班报名

  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后,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为2~3周岁幼儿提供托班学位,具体名单将于5月24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www.jnjy.net.cn)和“我的江宁”APP发布。

  托班幼儿入园年龄:年满两周岁(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托班招生启动时间:2025年5月24日。

  托班幼儿报名根据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自行线下报名。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25-52280951

  025-51196595

  江宁区幼儿园缴费温馨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江宁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特向您发出以下温馨提示。

  01缴费项目

  幼儿园可以收取的费用包括:保教费、伙食费、托管费及代收费。

  (1)保教费是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收取的费用,根据幼儿园办园性质及办园等级确定收费标准。

  (2)伙食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3)托管费是指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此项服务遵循家长自愿原则。

  (4)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如:集中代购的被褥费用。此项服务遵循家长自愿原则。

  02缴费方式

  (1)在手机上下载“我的江宁”APP。

  (2)打开“我的江宁”APP,注册或登录“我的江宁”,在APP首页点击“教育缴费”绑定幼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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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确认信息无误后,需填写退费信息,勾选《缴费协议》后,方可进入缴费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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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缴费页面会显示当前学生需要缴费的项目,选择点击下一步、选择支付方式、支付即可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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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支持在订单页面查看订单信息和状态。

  (6)公办幼儿园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月或按学期收取费用,严禁跨学期提前预收。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合同约定执行。

  03注意事项

  (1)家长朋友应当选择办学资质齐全的幼儿园,务必主动要求幼儿园出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登记证书等,审阅证件名称、地址、办学内容是否与实地相符,审阅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关注幼儿园公示栏、招生简章等信息,监督幼儿园是否常年对外公示办学许可证、备案账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3)缴纳费用前,务必认真核对幼儿园提供的账户信息,平台系统是唯一缴费渠道,其余缴费方式如以单位和个人开设的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均为违规收费,防止因此产生退费纠纷或维权困难等问题。

  (4)应当理性对待“折扣”活动,避免出现提前缴费、超期缴费等问题,防范资金风险。缴纳的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及时保存或打印财政票据或税务票据等。

  (5)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入园时,应当由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服务项目和内容,但仍需通过“我的江宁”APP教育缴费栏目这一唯一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请各位家长朋友谨慎缴费,祝您的孩子在幼儿园生活愉快!

  更多幼儿园详细信息,可扫码下载表格查看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8XZn5ulec3JdMt1pScO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