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1.子女信息维护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2025年5月15日起,所有申请我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小升初)的学生家长(不含“江北区户籍升学类”小升初),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按照操作提示选择“江北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凡没有及时参与或完成子女信息维护的学生家长,无法进行后续正式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
“江北区户籍升学类”(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小升初”按照“对口”或“划片”原则升入公办初中,选择此类入学的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再通过上述通道进行子女信息维护,选择摇号入学的学生家长需通过上述通道进行子女信息维护。“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非江北区户籍类”需通过上述通道进行子女信息维护。
2.正式网上报名
(1)“江北区户籍升学类”(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5月15日前,全区小学告知本校江北区户籍毕业生家长兜底安排的公办初中及相关入学事宜,如果选择兜底安排初中学校入学就不再通过“渝快办”进行网上报名。
(2)“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非江北区户籍”类:6月17—22日规定时间内,通过“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没有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可以在6月24—27日的规定时间内,根据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应学校发布招生公告的招生安排进行线下报名(额满为止)。
网上审核、录取、结果查询确认
江北区招生严格执行上级工作要求,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实现入学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全流程网上办理”。
5月15日前,告知“江北区户籍升学类”学生和家长兜底安排及相关入学事宜。
6月17—23日,各学校(学位空余)完成“江北区户籍返回类”“非江北区户籍类”网上报名、审核、录取。
按照以下顺序录取学生,额满为止:
——“江北区户籍升学类”(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生)
——“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非江北区户籍类”(非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6月24—27日,完成“江北区户籍返回类”“非江北区户籍类”线下报名、审核、录取。
发放入学通知7月10日前,对网上报名录取学生通过“渝快办”平台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我校按照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温馨提示:1.请家长提前在手机中下载新版“渝快办”APP,并完成注册及登录。
2.请家长提前根据报名类型准备好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还需提前准备居住证(或租房证明)和工作证明,提前将电子图片存放在手机中,并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子女信息维护,以便后续便捷开展网上报名。
3.公办、民办学校只能选择一所,不可兼报。例如,已完成“公办初中报名”(含“民转公”初中)后,则不能报名民办初中,反之亦然。
4.各类情况入学报名材料不真实和经实地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不予以接收入学。
5.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但参加“民办校”和“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补报名,各学校将根据上级规定办理。
6.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各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或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根据规定登记后协助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根据规定注册学籍;其他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