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发放时间是几个月?
根据江西省现行政策,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自6月起至9月,可依法领取高温津贴,标准如下:
• 从事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 室内非露天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 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共计四个月;
• 全年最高发放金额:每人最多可达1200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高温津贴是额外补助,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将其“挤进”基本工资中,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抵扣或不发。
这一津贴的本质,是为保障劳动者在极端气温下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劳动尊严,是对其劳动环境的补偿,而非可有可无的福利。
每年一到6月,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核算、按月发放,不能等到职工“要账”才出手。如果遇到单位不发、不主动发、不全额发的情况,职工完全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