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分数线+录取名单
(二)反馈非香洲户籍新生的信息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7月8日)。“招生系统”反馈核查结果,非香洲户籍学生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
(三)非香洲户籍新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8日-7月19日)。对本人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有异议的,可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不再变更。
(四)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珠海市香洲区2024年秋季公办中小学招生学位安排通知书》(以下简称《学位安排通知书》)(7月12日-13日)。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相关部门复核积分(7月19日-24日)。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积分。
(六)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7月25日)。
(七)公示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名单(7月25日-29日)。
(八)安排公办学校拟录取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学位(7月31日-8月2日)。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详见附件1)。家长查询到学校拟录取结果后,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九)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8月5日)。
(十)公示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名单(8月6日-11日)。
(十一)安排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新生(8月12日-14日)。分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拟录取学校结果,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十二)拟录取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18日-19日)。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现场核对的,视为放弃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十三)拟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非香洲户籍新生到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5日-26日)。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资料。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现场核对的,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十四)阳光分班(8月30日)。被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